昆鋼控股全面推行公務乘用車標識管理

發布時間:2013-12-27 10:50:00   來源:云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要求,加強對四風問題的專項整治,進一步強化國有企業公務用車的監督管理,規范公務用車行為,接受社會監督,昆鋼控股公司近日下發了《關于實行公務乘用車標識的通知》(昆鋼聯發文〔20136號)文件,決定對昆鋼控股本級及所屬各企業載客11人及以下公務乘用車輛實行統一標識管理,12月底完成粘貼昆鋼公車標識(含租用車輛)工作,并要求公司各單位:一是要規范粘貼標識。標識應置于公車前擋風玻璃內側右下角醒目位置。隨時對所屬的公務車輛進行檢查,發現公車標識損壞要及時向昆鋼監察室說明情況,申請補領粘貼。統一張貼工作結束后,新增公務車輛應當月申領張貼。二是要嚴格公車管理。健全完善公車管理制度,嚴禁公車私用、私駕公車,嚴禁利用職權向下屬單位借用車輛駕駛等違規行為。三是要明確監管責任。各用車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負有加強公車管理的責任和義務,主要領導為執行公車標識管理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具體監管。各單位辦公室要加強對公務用車的日常管理,強化對公車駕駛員的教育。各單位辦公室負有正確張貼、維護公車標識牌有效使用的責任;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職工群眾舉報和對違反公車標識管理的處理。四是要強化監督檢查。通過媒體公布監督電話,昆鋼監察室代表公司負責受理職工群眾對違反公車標識和公車管理的監督舉報,適時開展監督檢查,對違紀違規情況進行調查處理。五是要求嚴查違規行為。凡不按規定粘貼標識、故意遮蓋標識、擅自撕毀標識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嚴肅處理,并進行通報。凡違反公車標識和違規使用公務車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將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