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警示教育,常敲廉政警鐘;制定四項具體工作制度,關權力入籠;落實糾正“四風”專項整治措施,嚴懲違紀違法干部……云南省近年來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監督管理,強化權力監督、規范權力運行、加大查處力度,多舉措構筑“防腐墻”,使“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內化成領導干部的自覺行動。
警示與倡廉并舉,構筑“預警墻”
聲光電多媒體樣樣俱全,展板實物一一陳列,走進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該省紀檢監察機關近年查處的典型腐敗案例通過多種形式展現在眼前,鮮活案例讓警示教育入腦入心。
“要把警示教育基地的功能利用好,作用發揮好,使其真正成為黨員干部接受靈魂洗禮的‘課堂’。”云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辛維光說。除省級警示教育基地外,該省16個州市中,已有12個建成了各具地方特色的警示教育基地,全省各級領導干部接受警示教育比例超九成。
警示教育同時也注重倡廉育廉。云南省堅持對新提拔廳級干部進行反腐倡廉建設及履職能力專題培訓,7年時間共對890名新提拔廳級干部進行了廉政培訓。無論是到基層調研還是查辦案件,云南省紀委、監察廳領導都把講稿課件帶在身上,走到哪兒就把課堂設到哪兒,把反腐倡廉教育開展到哪兒,處處是教育課堂,時時開展廉政教育。“反腐倡廉建設和任務”、“以嚴格問責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等一堂堂黨課,如一劑劑猛藥讓人清醒不迷路,清廉不懈怠。
與此同時,云南省結合實際推行“一述兩談”制度,即領導干部述廉制度,任前廉政談話制度以及省紀委、監察廳領導班子成員約談州市紀委、派駐機構負責人制度,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干部權力的監督。去年9月,云南省紀委、監察廳領導班子成員分別約談全省16個州市紀委書記和部分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面對面談心,打預防針。
制度與監督并重,構筑“紀律墻”
“你說任州委書記以來沒有插手過工程,之前有沒有?”“我以前在企業任職,沒有插手可能;現在有可能但不敢插手。”這是辛維光與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委書記納杰在今年初召開的云南省紀委九屆四次全會上的一段問答。在這次全會上,云南省8位州市委書記和省直部門一把手進行了述廉,并公開接受評議和質詢。
為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云南省加強領導干部權力監督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設,制定并實施了四項具體工作制度。《關于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的意見》要求,各州市黨政一把手、省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在本地區本單位每年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匯報會上述廉,部分領導干部向省紀委全會述廉;《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對領導干部改進工作作風監督檢查的若干規定》劍指領導干部“四風”問題,明確要求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對管轄范圍的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關于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工作實行總結報告制度的規定》提出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工作實行總結報告制度,并將其納入年度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內容;《云南省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規定》著眼“陽光政府”打造,對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依規行使職權、確保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作出了制度性規范。
云南省明確,這四項具體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將納入全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和年度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成為“硬杠杠”。
嚴管與懲處并行,構筑“懲戒墻”
“我真后悔,把喜事辦成了壞事。”普洱市職教中心副主任、財經學校校長葉世錦為女兒大辦婚宴收受禮金,被普洱市紀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收繳違紀禮金1.8萬元。去年12月5日,云南省紀委對葉世錦等4起黨員干部違規大操大辦婚宴等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12月31日,省紀委通報了5起“四風”方面典型問題;今年1月1日,省紀委再次通報了6起侵害群眾利益典型問題……
2013年以來,云南省著力解決領導干部“四風”方面存在的問題,落實糾正“四風”46項專項整治措施,密集出臺了多項規范領導干部行為、改進工作作風的規章制度。
去年10月,云南省紀委、監察廳在委廳機關、巡視機構、派駐機構全體處級以上干部,各州市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成員中推行《關于加強紀檢監察干部日常管理及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要求對本人婚姻變化情況,配偶子女出國(境)就業、留學、定居情況等進行及時報告。下發《關于大力整治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堅決正風肅紀的通知》,嚴禁年終突擊花錢、濫發錢物等行為。針對公車私用現象,下發《關于落實清理整治公務用車有關違規行為的通知》,全省清理違規使用軍車號牌和外借公安號牌547副,處置超標車190輛,查處違規公務用車106起,處理118人。
更強的震懾來自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有案必查、有腐必懲的強勁勢頭。該省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決查處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違紀違法案件。2013年以來,共查處廳級干部15人、縣處級干部145人,同比分別增長114%、25%,嚴肅查處了云南錫業集團原董事長雷毅、云南民族大學原黨委書記甄朝黨等一把手嚴重違紀違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