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紀委“四突出四抓好”強化督查工作

發布時間:2014-05-20 10:27:09   來源:云南省紀委

去年以來,大理州紀委緊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中心任務,以督查為抓手,堅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四突出四抓好”進一步強化督查工作,為推動反腐倡廉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落實發揮了重要作用。2012至2013年度,州紀委連續被州委評為“督查工作先進集體”。

一、突出工作全局性,抓好重點工作的落實。去年以來,緊緊抓住省委九屆四次全體(擴大)會議、省委常委會2013年工作要點、州委七屆五次和六次全委會精神、作風建設、洱源“3?03”地震以及對州委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邊學邊查邊改中涉及的相關工作等重點,將州委和州政府分解到州紀委監察局的工作任務進行再分解、再細化和再量化到各室、各派出(駐)機構,并通過下發立項督查通知書、限期督辦、不定期催辦、定期報告情況等方式,督促工作任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二、突出決策權威性,抓好重大決策的督查。對州紀委全委會、常委會、書記辦公會及監察局長辦公會出臺的重大決策和部署的重點任務,層層分解責任細化到各室、各派出(駐)機構和各縣市紀委,下發督查通知,限期按進度推進落實。七屆州紀委三次、四次全會召開后,州紀委辦公室都及時擬定立項督查通知,按照“定任務、定責任單位、定責任領導、定工作要求、定落實時限”的“五定”要求,對全委會確定的重點工作任務進行跟蹤督查督辦,每半年將督查落實情況書面報告州紀委常委,推動了全委會決策的落實。去年以來,對七屆州紀委26次至34次常委會決定的27個事項,對照事項的內容、時限要求,逐個進行督辦,并形成督查情況報告,在下一次常委會上對上一次常委會部署任務的落實情況進行匯報和通報。

三、突出領導批示時效性,抓好領導批辦事項的督辦。去年以來,州紀委辦公室加大對省紀委、州委、州政府領導及州紀委監察局領導批示事項落實的督查督辦力度。嚴格遵行督辦交辦事項“登記、分轉、督促、催辦、形成報告、上報情況”等程序,實行書面交辦、口頭催辦、現場核查及一事一辦一報,落實專人對領導批示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在督辦落實過程中,明確責任領導、主辦和協辦單位、具體責任人和辦結時限,堅持一事一督、一督到底。共督辦省、州領導批辦交辦事項18項,辦結率100%,做到批必辦,辦必果,果必報,事事有結果、件件有回音。

四、突出熱、難點問題的集中性,抓好督查調研活動。圍繞全州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和廣大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精心確定調研內容和調研題目,開展督查調研活動。開展了“紀檢監察干部及其親屬違紀違法情況”的專題調研,在摸清實情、分析問題的基礎上,督促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采取措施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及親屬的監管,通過加強自身建設進一步提升紀檢監察機關的形象。圍繞省紀委的專題信息需求開展信息督查調研,以“信息需求”的形式將專題調研任務下達至各縣市紀檢監察機關,要求在實地調研、分析實例的基礎上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促進問題的解決。去年以來,按照省紀委下發的調研信息需求,開展了貫徹中央八項規定情況、貫徹落實省紀委九屆四次全會情況、公職人員利用他人信息違紀違法、新農合惠民政策運行中存在的問題等共57個專題信息的調研,促進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發現、分析和及時解決,為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及領導決策提供了依據。(云南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