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云南昭通市魯甸縣龍頭山鎮發生6.5級地震,對魯甸、巧家、昭陽等縣區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昭通市和相關縣區紀委監察局高度重視,立即發出嚴肅抗震救災工作紀律的《通知》,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黨員干部嚴肅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和財經紀律,確保抗震救災工作組織有序、保障有力、政令暢通、高效推進。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要把抗震救災作為當前重中之重的工作,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關于抗震救災的系列指示要求,堅決執行市委、市政府關于抗震救災的各項決策部署,堅決服從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調度、統一指揮。各級黨員干部要把工作重心向地震災區傾斜,領導干部要認真接訪災區群眾,及時為群眾排憂解難,確保災區社會穩定。抗震救災期間,各級領導干部嚴禁擅離職守,嚴禁工作脫節,嚴禁貽誤救災時機。要落實監管責任,建立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制度和流轉臺帳,確保救災資金物資安全、高效、及時發放到災民手中。
《通知》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成立抗震救災監督檢查工作小組,明確紀律要求,制定檢查方案,細化責任落實,迅速跟進、全程參與、同步監督各級各部門查災、核災和恢復重建各項工作。對違反紀律規定的行為,堅持從嚴速查快結,堅決依紀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