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東川區林業局產業發展科原科長楊天學、天保辦原副主任(主持工作)楊志祥,分別因在負責購買營養地膜,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招投標、檢查驗收等工作中,收受他人賄賂款5萬元、29萬元被判刑和“雙開”。案件發生后,局黨委以該兩起案件暴露出的問題為警示,細化指標明責任、建章立制補漏洞、規范業務強監管、教育提醒造氛圍,為東川打好林業生態修復攻堅戰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一、細化指標明責任。定期組織學習黨委主體責任五項內容,引導局黨委成員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理念。下發《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解安排》,從9個大項59個小項對黨風廉政建設作出整體部署,明確責任內容,健全責任體系;局黨委負責人與分管領導、機關科室和直屬單位負責人,各負責人與一般黨員干部層層簽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承諾書》,形成完整的責任鏈條,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未能履行好“一崗雙責”、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務的部門和個人,實行“一票否決”,年終考核不得評先評優,發生嚴重違紀現象的,一律實行“一案雙查”,確保責任追究到位。
二、建章立制堵漏洞。優化職權配置、規范業務流程。如,編制《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流程圖》,出臺《檢查驗收工作紀律規定》,邀請區審計、財政和聯系的紀工委全程參與檢查驗收工作。完善內部控制、實現過程監管。如,修改《財務管理制度》,明確主要領導不得分管財務工作,財務人員不定期到開具發票點進行抽查核實,堵住資金監管不嚴等漏洞;針對楊志祥擔任區林業局天保辦副主任長達5年,負責實施資金多、項目大的天然林保護工程,有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客觀便利這一癥狀,出臺《重要崗位交流制度》,規定在重要崗位任職滿3年的干部必須交流,確保重要崗位定期輪崗。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強化風險防控。如,局黨委從楊天學曾于2010年在購買營養地膜過程中收受1萬元未被發現,2011年5月,其順利提拔為產業發展科科長,后又以同樣方式收受經銷商4萬元賄賂款案中得到啟示,找準“病根”,開出《中層干部選拔任用規定》的制度“藥方”,實行“全員推薦、差額提名、差額考察、差額票決”,加大干部選拔任用時對品德作風的考察比重,防止“帶病”提拔。
三、規范業務強監管。創新工作方法,強化業務監管。如,在苗木種植過程中,實行“一統一、五禁止、一督查”工作法,即:檢查驗收人員的生活補助費、差旅費等統一由局里解決;檢查驗收人員在工作中禁止搞人情驗收,禁止不到山頭地塊實地核實,禁止接受禮品、禮金及宴請,禁止參加高消費活動,禁止弄虛作假;成立由局黨委書記率隊的督查組不定期對驗收工作進行督查,規范種植驗收。科學設置成活率指標,規范造林評價機制。將造林成效檢查時間由原來的9月安排到次年4月,防止少種多報、虛報瞞報、騙取專項資金的行為發生。在實施林場棚戶區改造等項目中,對內嚴格按用途管好資金,確保??顚S?;對外嚴禁領導干部插手項目招投標,全部由監管機構和專業公司運作,防止暗箱操作。
四、教育提醒造氛圍。局黨委認真吸取兩個案件的教訓,提煉出 “綠色東川、清廉林業” 的林業系統廉政文化主題,持續開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如,楊志祥、楊天學受賄案公開審理時,組織黨員干部到區人民法院進行全程旁聽,并召開座談會深入剖析案發原因。先后3次轉發上級紀委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典型案例通報等文件,并對2名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林業干部公開進行通報,2013年以來,共組織黨員干部開展廉政理論學習13次,到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參觀204人次,開展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講座10場次,觀看警示教育片16部。對11名新任中層干部開展任前廉政教育談話。以身邊案教育身邊人,使黨員干部做到防微杜漸、慎獨慎行,營造思廉、守廉的良好氛圍。(云南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