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紀委推行“一對一”任前廉政談話 把好干部任用最后一道“關口”

發布時間:2014-08-21 10:03:16   來源:紅河州紀委

“您好,根據州管干部任前廉政談話規定,報經州紀委主要領導同意,請您近期到州紀委接受任前廉政談話,并圍繞以下三個方面提交書面材料:一是報告個人及家庭成員基本情況,包括房產、收入等……”近日,一批擬提拔和交流任用的州管干部紛紛接到了這樣的短信,并在8月13至14日到州紀委接受了任前廉政談話。

紅河州州管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始于2013年。根據中央和云南省關于加強黨內監督和任前廉政談話的有關要求,州紀委、州委組織部當年10月聯合出臺了《紅河州州管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規定》,并將其列為州管領導干部任職的必經程序。規定對州委決定提拔任用、交流任用的州管領導干部,在公示結束后,下發任職通知前,必須由州紀委領導對其進行任前廉政談話,并簽訂《紅河州黨員領導干部廉政勤政承諾書》。今年的任前廉政談話采用“一對一”、“面對面”個別談話的方式進行,由紀委書記、紀委副書記分組分別進行,以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

個人及家庭成員情況怎樣?個人執行黨的紀律、作風建設以及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情況如何?新任職后對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有何打算?加強個人廉潔自律的措施有哪些?……面對以上問題,參加任前廉政談話的領導干部必須緊扣主題,敞開心扉,如實作答。

“權力越大,責任越大,風險越大。”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楊文有在談話中反復叮囑,必須時刻繃緊清正廉潔這根弦,堅持廉潔奉公、嚴于律己,從思想深處筑牢拒腐防線。一是要強化廉政意識。認真學習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內容要求,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掌握廉潔從政各項規定。二是要正確行使權力。權力是柄“雙刃劍”,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不能為官不為,不能慢作為,更不能亂作為。要敢于擔當,干凈干事。三是要常思貪欲之害。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貪欲害黨、害人、害己。不能心存僥幸,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四是要堅決反對“四風”。 “四風”問題多體現在吃吃喝喝、人情往來等人們不以為然的日常行為中。過去習以為常的小事,今天不注意就是違規違紀。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嚴格用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實施辦法和紅河州領導干部“十不準”來衡量言行。五是要落實好“一崗雙責”。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要旗幟鮮明、理直氣壯地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要求。一旦管轄范圍內出現問題,不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還要追究黨政領導的責任。相關的領導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一句句肺腑之言,一句句廉政心語,讓接受廉政談話的領導干部們在思想上、靈魂上深受觸動。參加談話的領導干部紛紛表示,任前廉政談話是一次自查自省的過程,更是一次接受教育提升自我的過程。一定要在新崗位上切實承擔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守住紅線、保住底線,當好廉潔自律的表率,不辜負組織的厚愛和期望。

任前廉政談話是黨內監督的一項重要制度,對于加強領導干部教育、管理和監督,增強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具有重要意義。《紅河州州管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規定》出臺以來,全州已有174名州管干部接受了任前廉政談話,并簽訂了《紅河州黨員領導干部廉政勤政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