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紀委加強魯甸地震災區各項工作的監督檢查

發布時間:2014-08-26 15:47:04   來源: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網站

昭通魯甸6.5級地震發生后,按照省紀委監察廳要求,紀檢監察五室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加強對昭通、曲靖災區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各項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廉潔救災、陽光重建。

8月10日至25日,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兼省預防腐敗局局長、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監察督查組組長郭永東和省監察廳副廳長、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監察督查組副組長楊慧瓊等同志,深入昭通魯甸、昭陽、巧家、永善、會澤等受災縣區的災民安置點和救災物資接收發放點,實地檢查指導抗震救災監察督查工作。

郭永東強調,省、市、縣、鄉、村五級抗震救災監察督查組要按照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總體部署要求,突出監察督查主業,切實履行好監督督查責任,抓實抓細抓好抗震救災監察督查工作,確保廉潔救災、陽光重建。一要突出抓好搶險救災款物的監督,抓住救災款物接收登記、發放臺賬、分配公示等重點環節開展監督,主動接受群眾的監督,確保救災款物發放公開、公平、公正;二要突出抓好恢復重建款物的監督,面對重建資金量大、重建持續時間較長、監督任務較重的實際,召集相關職能部門專題研究監管辦法,確保災后恢復重建資金不出現貪污、截留和挪用等違紀違規問題,確保重建資金安全、干部安全;三要突出抓好黨員干部救災作風紀律的監督,督促災區黨員干部要強化紀律意識,嚴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和財經紀律,以一流的紀律作風確保救災和重建取得好成果。

災情發生后,根據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室在分管領導帶領下,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堅持分層負責、條塊結合、聯動監管的總原則,從各級紀檢、監察、督查、審計、民政等部門抽調人員,組建了一支381人的以紀檢監察力量為主的監察督查員隊伍,全面覆蓋昭通、曲靖2個市,昭陽、魯甸、巧家、永善、會澤5個縣區、58個鄉鎮(街道辦)、525個村(社區)、171個救災物資接收發放點,構建了無盲點、無斷層、無縫隙的五級聯動監察督查機制,做到了每一個救災物資接收發放點、每一個災民集中安置點、每一個受災村都有監察督查人員駐點監督。

針對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嚴肅追責問責,將紀律規定的“高壓線”通上“高壓電”,并及時通過媒體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截至8月24日,共嚴肅查處了違紀案件6件,黨政紀處分干部5人、問責處理1人、組織處理1人,發揮了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