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寧縣委“六到位”突出主體責任,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一是領導到位。縣委認真貫徹執行中央《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省、市相關要求,切實擔負主體責任。各級黨組織切實擔負主體責任,縣鄉紀委承擔監督責任,協助縣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縣委組織、宣傳、政法、統戰等部門把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縣人大、政府、政協和法院、檢察院的黨組織都按照要求,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二是責任落實到位。縣委堅持年初召開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安排部署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2013年案件查處和問責情況進行通報;投入9萬元對考核為優秀的16個單位進行獎勵。責任范圍不斷擴大,與70個單位簽訂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35名縣級領導與縣委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各責任單位逐級向下簽訂責任書368份。會后及時下發2014年度全縣黨風建設工作意見,進一步細化年度工作。
三是監督檢查到位。縣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廣泛征求意見,完善責任制考核辦法,進一步修改考核評價標準增強可操作性。加強督促指導,對上年度黨風廉政考核結果告知及情況反饋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7月,分5個檢查組對70個黨風廉政責任單位進行了半年檢查,督促整改問題8個。
四是責任追究到位。強化黨風廉政檢查考核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對因私設“小金庫”的 1家單位、對因“領導班子成員發生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查處”的4家單位進行責任追究,201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評為基本合格單位,由縣委副書記和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對5個單位“一把手”進行約談并限期整改。
五是創新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到位。縣委及全縣各級黨組織把全面推進懲防體系建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認真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抓好責任分解和檢查,先后調整了縣反腐敗協調小組、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建立了紀檢監察約談制度,起草了中共華寧縣委《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方案等,進一步抓實全縣懲防體系建設工作。重視改革創新不斷探索反腐防腐新途徑,出臺《中共華寧縣委關于加強縣管領導干部監督的實施意見》,從“制定領導干部權力清單規范行權流程、建立紀檢監察巡查制度、加強班子成員之間的用權監督實行“四個不直管”制度、實行“一把手”議事末位表態制、實行“三重一大”決策全程記實制度”等九個方面,綜合運用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等多種監督方式,切實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
六是“四風” 專項整治到位。圍繞“四風”方面的問題開展邊學邊查邊改專項整治,縣委將“堅決整治公務用車違規行為、堅決查處利用便民服務謀取不正當利益、‘吃拿卡要’、執法監管中作風粗暴、濫用職權,堅決整治‘庸懶散’,嚴肅處置無故曠工、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等行為。堅決糾正對待群眾來訪態度生硬、推諉扯皮,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典型問題,全面清理各種檢查評比表彰項目,強化監督民主議事決策公開”等14個重要事項,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邊學邊查邊改的內容,由縣委常委牽頭明確時限、主辦部門,加強整治,著力糾正“四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