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陵縣堅持“上下結合”推動黨委主體責任貫徹落實

發布時間:2014-09-16 10:44:24   來源:保山市紀委

龍陵縣在推進黨委主體責任落實中,“上下結合上”,有力促進了責任落實到位。上,即“上行報告”制度。制定出臺基層黨委定期向上級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的情況制度,要求各單位每半年向縣紀委上報一次履行主體責任的情況;健全完善下級黨委向上級紀委述廉制度,要求黨委主要負責人定期報告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班子成員定期報告履行“一崗雙責”情況。下,即“下行傳導”機制。通過完善責任制考核辦法,重點突出對各單位履行“加強領導、選人用人、專項整治、源頭防腐、支持紀檢監察工作”等主體責任的監督檢查;同時進一步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發生的各類違紀違規問題,除嚴肅追究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外,還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監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