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請柬“滿天飛”不再上演

發布時間:2014-09-29 15:44:28   來源:怒江州紀委

5月開始,《怒江州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正式施行,昔日每逢年關前后請柬“滿天飛”,鞭炮一響關門赴宴等問題得到明確規范。

事因:客情名目繁多 受邀者有苦難言

“最近請客的太多了,尤其是領導請的客不去做又怕得罪領導,有的人根本就不怎么熟,礙于面子請到了還是得去做。除了紅事還有白事、喬遷、退休、滿月、升學等客,有時一個月的工資做客就差不多用了一半,每月還要還房貸,生活壓力太大了!”,已經參加工作五年的小王在怒江州瀘水縣一個人數較多的大單位工作,一看到請柬就頭痛。

對于現在花樣百出的客情,怒江州的干部群眾都表示出了極大不滿。62歲的褚大爺介紹說:“過去我們傈僳族婚喪宴席辦得都很節儉,用簸箕為單位分組用餐,一般五至八個人一簸箕,吃飯時大家圍在周圍,主人會隨時添飯,剩下的肉可以分好后帶回家吃。現在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操大辦婚喪等事宜的風氣不斷蔓延,你請我,我請你,長期以往就開始講排場、比闊氣,大操大辦、大肆請客的局面,甚至有大肆發放請柬想要回收自己送出去的禮錢。”一些老人還透露,有些人上午女方辦、下午男方辦,有的人會被請雙方都請到,為什么要這樣辦,關鍵是禮錢不好分。

一位30多年工齡多個單位工作過的處級干部向記者算了一筆帳,三年內收到請柬就有一紙箱,大概有200多張,現在禮金大家都送100元以上,自己送少了面子過不去。按每張100元算,一年送出去的“分子錢”就是1萬多元,甚至有的一張不止送100元,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他大膽坦言:“怒江地方小,大家都是早不見晚見,如果認真統計,前前后后都已經送出去幾萬塊了,自己小孩結婚不請一下還是覺得劃不來。”瀘水縣某公務員密女士說:“紅白事、滿月客等各種客多的時候,身上實在是拿不出錢來,做客的禮錢都是跟朋友借的。”

州紀委監察局相關負責同志介紹,通過深入調查了解,有的家庭僅僅春節前后的結婚高峰期,一個人1個月的工資就拿來做客送禮,對于普通的家庭來說,真是苦不堪言。

就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怒江州早在2005年就制定了《關于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的規定》,2013年12月12日省紀委出臺了《關于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2014年1月,州紀委下發了《關于重申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緊急通知》,卻出現了愈演愈烈的情況。對此,州紀委監察局認為,就是制度懸空的問題,主要原因是規定較籠統、責任主體不明確,不利于制度執行。

規定:突出重點規范  明確責任主體

州紀委監察局通過深入調查認為,國家公職人員辦理婚喪喜慶事宜也是人之常情,但正常的人情往來現在已被異化,有四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必須加以規范:一是除群眾普遍認為可以辦理的婚事和喪事外,一些客請有借機斂財的嫌疑;二是因六庫的道路路面較窄,結婚花車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三是婚宴通常是下午三點鐘開始,公職人員如果被請就得請假,讓辦事的人員找不到人,早退赴宴違反工作紀律;四是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監督管理,長期僅僅局限于紀檢監察部門,鞭長莫及,監督缺失。

州紀委監察局負責人介紹,新規定貫徹了省紀委的規定,但針對具體操作中遇到的情況,立足突出現實問題,從允許辦和禁止辦的事宜、邀請對象和宴席規模、管理責任主體、赴宴時間、違紀處分等五個方面細化規定,一目了然,便于操作。

對允許辦和禁止辦的事宜,規定:除本人、子女結婚,父母、配偶、子女以及無子女直系親屬的喪事外,不準以喬遷建房、工作變動、退休、安墳立冢、本人及親屬生日以及子女滿月、“百日”、入學、升學、入伍、就業等名目操辦宴請收受錢物。

對邀請對象和宴席規模,規定:操辦婚宴不得超過50桌,不準同城男女方多次操辦或以多點設宴等方式變相操辦。辦理婚喪喜慶事宜不得邀請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對象人員,否則一律視為借機斂財行為進行處理。

對管理責任主體,規定:辦理婚喪喜慶事宜中需要宴請的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報告。廳級干部向州委報告;縣委、人大、政府、政協和州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向州紀委報告;各縣副處級干部向縣委報告,并報縣紀委備案;州級單位干部職工向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報告,并報聯系紀工委備案;縣級單位干部職工向所在單位報告,并報聯系紀工委備案;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向縣紀委報告;鄉鎮干部職工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向鄉鎮黨委報告,并報鄉鎮紀委備案。

對赴宴時間,規定:國家公職人員不準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參加婚喪喜慶活動。

對違反規定行為,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違規收受的禮金及貴重禮品,一律收繳。

效果:焦點在桌數  干部群眾表示贊同

《規定》出臺后,州紀委監察局派出工作組對制度執行情況,對承辦婚宴的多家酒店和舉辦婚宴家庭進行走訪,絕大多數干部群眾都表示非常支持這個制度,希望能夠嚴格執行。

同時州紀委監察還委托媒體記者對舉辦婚宴50桌的規定進行了調查。記者走訪了常年承接婚宴的錦盟大酒店、香格拉酒店和部分市民。

錦盟大酒店人力資源部經理劉志娟介紹,六庫每年的10月至次年的春節前都是結婚高峰期,一個月辦婚宴最多的時候有十七、八家,每家宴請的桌數通常在五、六十桌,最多的一家宴請的桌數出現過120桌,這是結婚新人父母及結婚新人雙方都在單位,各自單位職工很多的情況。香格拉酒店老板楊雪芳說:“去年在我們酒店宴請的桌數每家從10多桌到八、九十桌不等,通常的桌數是每家四、五十桌,桌數多的是兩家一起辦的。”兩位負責人都認為,怒江州紀委制定出臺的《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對酒店的生意會有一定的影響,但對廣大市民來說,卻減輕了參加各種宴請的經濟負擔。瀘水縣公務員李女士說:“過去是各種名目的宴請多,現在好多了,各種宴請少了,手頭還有點錢花了,上班時間和周末也不用應付各種宴請了。”

5月27日舉辦婚禮的州住建局職工和志華與福貢縣石月亮中學教師何福英,是《怒江州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出臺以來喜結連理的第一對新人。雖然男女雙方都是怒江人,婚宴也只準備了35桌。丈夫小和說:“除了雙方親戚和單位的同事,沒有請其他人,就算請了也不一定來”;妻子小何說:“下午5點鐘開宴席,其實蠻好的,可以有更多的時間把自己打扮的漂漂漂亮,也不用怕中午的太陽曬”。

對雙方共同舉辦一場婚宴的規定,多數做客的老人認為,這可以為雙方家庭省下一大筆錢,比如婚車租金、攝影攝像、化妝等。更多的普通家長說:“以前孩子結婚是難為父母,光租10多張婚車就要萬把塊,訂餐每桌都要500多塊,現在這個制度一出來,小孩也不再賴著父母花冤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