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委召開第常委會,專題研究部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
文山州委書記納杰強調: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中央紀委正風肅紀,重拳出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戰略重點、戰略布局、戰略思維,正在發生深刻的調整變化,推出一系列創新舉措,制定出臺了一批重要制度。落實黨委主體責任,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牛鼻子”,要以貫徹落實省委出臺的《規定》為新起點,推動黨委主體責任更加全面有效地落實。一是各級黨委(黨組)“一把手”要充分發揮帶頭、帶領、帶動作用,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大事、要事、分內的事,切實擔當起主體責任,履行領導者、組織者、推動者的職責,堅持抓發展、促改革、保穩定、反腐敗“四位一體”推進工作。二是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對《規定》的貫徹執行力度,州委已經對《規定》進行了任務分解,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各項剛性要求,做到具體抓、抓具體,認真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中的突出問題。三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把握定位,突出主業、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圍繞監督執紀,抓住紀律建設這個基礎、作風建設這個根本、查辦案件這個重點、權力監督這個難點,把主業突出出來,加大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監督力度和監督責任的落實力度,研究制定我州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機制和具體意見,督促各級黨組織落實責任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