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澗縣“廉政簡餐食堂”遏制“舌尖上的浪費”

發布時間:2014-10-06 09:54:51   來源:大理州紀委

南澗縣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糾正“四風”,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工作,遏制“舌尖上的浪費”,在全縣8個鄉鎮推行公務接待廉政簡餐食堂“四定四不準”制度。

定點就餐。8個鄉鎮政府機關在所在地各建立一個“廉政簡餐食堂”,鄉鎮干部職工(含中心、站所)、公務接待原則上在“廉政簡餐食堂”就餐,特殊情況下不能到“廉政簡餐食堂”進行公務接待的,必須經過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在外面的餐館按標準接待。

定額支出。8個鄉鎮嚴格執行《南澗縣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公務接待每餐每人不超過30元,嚴禁午餐飲酒。

定員陪同。公務接待每餐接待人員與被接待人員控制比例,嚴格按照《南澗縣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執行,減少陪餐人數。

定期公開。在財務監督三人小組監督下,干部職工伙食費、接待費每月公開一次,并公開縣鄉兩級監督舉報電話。公務接待一律做到“四不準”,即不準記帳消費,不準上瓶裝酒,不準發香煙,不準上除茶水以外的飲料。將“廉政簡餐食堂”建設和推行工作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范圍,縣紀委定期不定期對“廉政簡餐食堂”公務接待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對違規接待、報銷不合理接待開支以及接待費超支等現象予以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