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縣“八不準”嚴肅整治鄉鎮干部“走讀”問題

發布時間:2014-10-13 10:25:42   來源:德宏州紀委

梁河縣為治理鄉鎮干部思想松懈、“走讀”問題突出等現象,下發《關于切實加強鄉鎮干部駐鄉工作紀律的通知》,對鄉鎮干部駐鄉工作紀律提出“八不準”要求。即:鄉鎮干部不準出現白天工作在鄉鎮,晚上住宿在縣城的“跑班”、“走讀”現象。在法定工作日不準遲到、早退和擅離職守,請休假不準隨意,嚴格執行值班制度,杜絕轉移電話“遙控”值班現象。對安排的工作任務,不準拖延緩辦。要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服務,不準推諉扯皮、“踢皮球”、故意刁難,切實解決好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問題。不準利用手中公共信息資源進行個人投資經營,與民爭利。落實惠民工程不準有顯失公平公正和“吃拿卡要”行為。要經常深入村、組、戶實事求是開展調查研究工作,不準脫離基層、脫離實際、脫離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