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理市在落實黨委主體責任過程中,積極構筑責任體系,層層分解責任,傳導工作壓力,促使各級黨委切實履行職責,勇作為、敢擔當,營造了“人心思定、人心思進”的干事創業環境,有力推動了全市反腐倡廉建設和經濟社會健康、快速、協調發展。
強化責任意識,完善責任體系。大理市委始終把主體責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從嚴要求,嚴格落實;把反腐倡廉的重大決策部署、重點工作安排、重要案件查辦作為“份內事”,承擔“主責”,市委常委會議專題作研究部署;著力在完善市、鎮、村三級責任體系上下功夫,進一步把責任延伸到鄉村、企業和學校等基層單位。出臺了《大理市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意見》,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由市委書記年初與各基層黨委(黨組)書記和市委常委班子成員分類簽責,市長和副市長簽責;市委常委會定期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分析工作情況,將目標任務分解到相關部門,明確工作重點、要求和責任,層層建立責任體系,促使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切實擔負起反腐倡廉責任。
強化責任落實,形成履職合力。堅持市級領導干部帶頭參加責任制考核和市委常委會專題審定考核結果制度,定期專題聽取紀檢監察機關和各部門匯報反腐倡廉建設工作,督促各級領導干部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形成履職合力。年初,市委對2013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優秀的29家單位、合格的63家單位、優秀干部49人進行表彰;對考核為基本合格的3家單位和2名領導干部責令限期整改,并取消相關責任人員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對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3個單位的6名黨政主要領導及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2名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對評定為基本合格的3個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回訪。1至8月,全市各級黨政領導干部講廉政黨課127堂,開展廉政談話400余人次,督促檢查反腐倡廉工作任務落實320余次。
強化制度執行,從嚴管理干部。大理市委出臺《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領導干部的意見》,從強化宗旨意識、嚴肅學習紀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保持清正廉潔、嚴格請銷假制度等18方面,對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特別是各部門黨政“一把手”進行硬性約束。實行黨政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人財物和工程招標,從制度上合理規范“一把手”權力。推行股所級干部廉政檔案制度,建立股所級干部廉政檔案794份。認真貫徹執行領導干部述廉、談話和報告制度,全市1721人次領導干部述廉,紀委負責人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談話247人次,開展任前廉政談話56人次、誡勉談話28人次、函詢15人次;加大公職人員客事辦理規定、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廉潔自律審查、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等規定的貫徹執行,1至8月,70名領導干部辦理客事報批和備案,10名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接受廉潔自律審查,6家單位的領導干部進行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及事項交接,對1起違規辦客、2起公車私用違紀行為進行點名道姓通報。
強化作風建設,堅決糾正“四風”。大理市委始終把作風建設作為重中之重,著力整治“庸懶散慢玩浮”不良風氣,扎實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制定出臺作風建設明察暗訪制度,建立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督查機制,堅持重要時間節點必查,“動、靜”結合,正風肅紀。1至8月,全市共組織明察暗訪280次,檢查907個單位,447個餐飲娛樂場所,發現和整改問題23個,給予黨紀處分3人。同時,繼續加大中央八項規定的貫徹落實,認真整治“三難、四多”問題,將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由原來的247項精簡為209項,并進行流程優化,簡化審批手續,將承諾審批時限在法定時限的基礎上壓縮50%以上。1至8月,全市會議次數與去年同比減少3058次、減幅達81.4%,會議費用與去年同比減少116.89萬元、減幅達23.7%。(鄒陽 彭磊 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