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蒗縣采取八項措施壓縮“三公”經費

發布時間:2014-10-17 09:18:17   來源:麗江市紀委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寧蒗縣采取三項措施,形成“三公”經費管理長效機制。

實施“三公”經費預算單列,推進“三公”支出公開。一是“三公”經費預算單列。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厲行節約的原則,在定額標準和限額內,將公務用車購置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經費統一編入部門支出預算,并按照統一預算編制表式的要求單獨分項列示,能明細到具體項目用途和承擔部門的必須按實編制,不得在預算之外挪用其他預算資金、不得攤派、轉嫁相關費用。財政部門根據財經制度和單位實際情況批復部門預算并監督其嚴格執行。二是“三公”經費總額控制。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全年支出總額在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總額中的規模和比例,2014年在上年的基礎上壓縮20%,往后視情況逐年遞減,超過總額的單位,財政部門不予報支,部門預算不予列報。三是“三公”支出公開。“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和決算結合部門預、決算同時公開,附有詳細說明。“三公”經費支出每月在單位內部公開,每季度向社會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公開明細到具體項目部門、車輛和個人。

落實“三公”經費節約措施,規范“三公”支出行為。一是公務用車按照編制控購。在國家實施取消公務用車改革之前,車輛管理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各單位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單車核算,不得專人專車,不得接受企業捐贈,不得借用外單位、公司和個人車輛。二是公務接待實行雙向控制。公務接待堅持節約簡樸的原則,全年總額控制和單桌金額控制相結合,嚴禁奢侈浪費。公務接待全年總額應控制在公用經費總額的5%以內。嚴禁使用高檔煙酒,控制陪客人數,嚴格執行公務接待費用申報審批程序。三是因公出國、公款參觀學習嚴格按程序審批。出國境人數和經費要在上年的基礎上下降10%,原則上上年已出國境人員,往后不再外出。單位3人以上,時間7天以上的外出考察學習必須經縣委、縣政府審批。

實行“三公”經費績效評價,啟動“三公”支出問責。一是實行“三公”支出績效評價。各鄉鎮、各部門每年都要對“三公”經費的使用效果進行績效自評,對照計劃目標,逐項考核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在本單位予以公示,同時報送縣紀委、縣財政等部門。縣財政每年要選擇一定比例的單位開展績效評價,客觀評價財政資金的使用結果與預期計劃的差異,發現和糾正資金使用過程中的違規情況。將評價結果運用到財政預算安排上,對資金使用效果有誤差的,在下年預算中減少安排,差距較大的取消整個項目安排。二是建立“三公”支出問責機制。縣審計部門切實履行職責,對“三公”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每年專項審計不少于20個單位。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將結果向社會公布。縣監察機關開展專題監察活動,認真查處“三公”經費違規違紀情況,對超支單位負責人實行問責,約束領導開支的隨意性。通過健全問責制度,將違反財政紀律、揮霍浪費國家資源的公職人員,依法依紀追究其相應的行政和法律責任,真正做到有責必問、有錯必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