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怒江州全面開展了“非領導職務干部在職不在崗問題專項整治,‘庸懶散奢驕’專項整治,國家公職人員違法占地、違規建房專項整治,領導干部插手干部選拔任用、工程建設、土地開發、礦產開發專項整治,違反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問題專項整治”等五個專項整治行動,深入整改機關干部作風。
非領導職務干部在職不在崗問題專項整治方面:州委組織部與州紀委、州監察局、州委編辦、州人社局、州財政局等5家單位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非領導職務干部在職不在崗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縣和州直各部門要切實把非領導職務干部在職不在崗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嚴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進行自查自糾,通過采取一系列措施,專項整治行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庸懶散奢驕”專項整治方面:我州各級、各部門按照《怒江州“庸懶散奢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要求,認真進行自查自糾工作,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此次的專項整治工作共涉及州直部門83個及四個縣,上報自查報告83份,梳理出“庸懶散奢驕”問題487個,整改措施636條。
國家公職人員違法占地、違規建房專項整治方面:我州以城市規劃區、縣鄉鎮政府駐地、公路沿線為重點,對各類國家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其他直接關系人參與非法土地買賣、違紀開發房地產、違章私搭亂建等問題進行認真清查。截止目前,全州范圍內通過內外業核查共清查出國家公職人員違法占地共313宗。
領導干部插手干部選拔任用、工程建設、土地開發、礦產開發專項整治方面:我州以貫徹落實《干部任用條例》和《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為重點,加大選人用人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建立干部“帶病提拔”等問題倒查機制,嚴格落實“一報告兩評議”、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離任檢查、違規用人立項督查等制度,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突擊提拔、違規提拔。深入整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和跑風漏氣、說情打招呼等問題,通過專項整治工作,目前,暫未發現問題,也未收到干部群眾的反映。我州國土資源系統對2012年1月1日以來的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國土領域項目進行專項排查。通過排查,我州國土領域工程建設項目共52個,目前,尚未發現有違法違紀行為的情況發生。對全州土地招拍掛、礦業權秩序進行了清理統計,2011年至今土地招拍掛126宗,目前,沒有發現領導干部插手土地開發的情況。全州探礦權、采礦權共計設置238家,其設置審批均由省、州、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審批,目前,沒有發現到領導干部插手礦產開發的情況。
違反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問題專項整治方面:我州堅決取締非法開采、收購、儲存礦產資源行為,嚴厲懲處非法開采、運輸、收購礦產資源組織者、參與者,規范礦業生產秩序,促進礦業經濟的持續、協調和健康發展。截止目前,全州共下達《責令停止違反礦產資源開發秩序行為通知書》14份;下發《責令停止礦產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 957份,對不按照經評審備案的勘查實施方案開展勘查工作的15個探礦權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向相關部門通報撤銷相關行政許可、建議采取斷電、斷路措施,共發函6件次,經工作組對停產礦山關閉情況進行復查,共9家已按通知要求進行停產,其余5家未停產。對全州設置的探礦權、采礦權企業實地排查了27家,除發現1個采礦權企業存在越界開采違法行為外,其他未發現違法違規現象。2014年7月至8月底蘭坪縣委、縣政府再次成立工作組全部進駐8個鄉(鎮),對各鄉鎮非法開采開展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共毀閉礦洞653個,利用裝載機填封15個洞口,自然坍塌73個洞口,拆除工棚1166個,拆除設備338臺,撤離人員692人,由探、采礦權人自行封閉廢棄礦洞26個,做到了“三撤出一毀閉”,即撤出人員、撤出設備、拆除工棚,毀閉非法開采礦硐口。(密少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