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川縣四措施強化公務用車管理

發布時間:2014-10-27 09:28:15   來源:大理州紀委

今年以來,劍川縣多措并舉,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公務用車安全、規范使用。

抓早抓小,摸清底數。對全縣公務用車車輛型號、車牌號、節假日封存地點進行核查統計。核查范圍為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屬單位及站所,共102個單位,274輛車,其中一般公務用車(不含執法執勤車輛)186輛,做到底數清,掌握實。

以身作則,帶頭推動。取消了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用車特殊牌號,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節假日和雙休日封存制度,以上率下,構建以身作則、規范用車的好風氣。全縣各級各部門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對本單位、本部門公務用車派出情況、標識粘貼、是否存在公車私用等進行自檢自查,實現公務用車規范管理工作全覆蓋。

加強管理,嚴格紀律。全面實行公車標識制度,對全縣所有公車張貼“公務用車”和“嚴禁公車私用”標識。嚴禁超編超標配車、違規換車和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干部駕駛公車。實行公務用車管理單位主體責任制,強化單位“一把手”對公務用車管理的主要責任。實行雙休、節假日封存報備制度,凡是單位節假日因公臨時使用車輛的及時向紀檢部門報備。

強化督查,嚴肅查處。加強對公務用車使用情況的監管,定期不定期檢查,做到凡是春節、“五一”、國慶等節假日必查,平時周末不定期隨機檢查,以常態化明察暗訪促進公務用車規范管理。今年以來,對“五一”期間未報備使用公車的8個單位領導進行了約談,通過及時教育,通報批評,起到了威懾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