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古城區出臺作風建設“十嚴禁”

發布時間:2014-10-29 11:06:54   來源:麗江市紀委

近期,古城區紀委、監察局印發《麗江市古城區作風建設十嚴禁》的通知,要求全區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做到廉潔自律,進一步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

“十嚴禁”包括:嚴禁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嚴禁違反“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嚴禁工作時間從事參與與公務活動無關的任何活動;嚴禁違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相關規定;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嚴禁收受和贈送紅包、禮品、禮金等;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嚴禁公車私用;嚴禁出入私人會所;嚴禁利用婚喪嫁娶借機斂財。

區紀委工作人員表示,黨的作風關系到黨的形象,關系到人心向背,影響著社會風氣,決定著黨的命運,黨風建設是黨的建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當前,黨的隊伍總體上是純潔的,黨的作風主流是好的。但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對世情、國情、黨情的深刻變化,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我們黨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也日益凸顯,如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

“十嚴禁”以文件形式明確規定機關干部職工有所為何有所不為,為全區黨員干部作風建設念起了“緊箍咒”。該規定一經推出,在社會上也取得了較好的反響。“干部就應該有干部的樣子,代表的不僅是個人形象,更是黨員的代表。”區紀委相關工作人員說,“十嚴禁”的出臺,說明古城區委加強作風建設的決心和毅力,用規章約束黨員干部的行為,用制度鞭策其保持廉潔自律,在作風建設上意義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