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落實“兩個責任”再加壓力

發布時間:2014-11-04 08:46:43   來源:文山州紀委

“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主要內容有哪些?今年以來,您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方面做了哪些具體工作?……”在文山州紀委常委會議室,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張杰在聽取州發改委、州人社局、州水務局等8個州屬單位主要負責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情況匯報前,將一份問卷擺在了參會人員的桌面上,要求半小時內作答。

繼文山州開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會議、專題調研、專項督查、州委常委會專題研究部署等一系列促進“兩個責任”落實的舉措之后,針對一些部門主要負責人對落實主體責任思想認識不到位、缺乏責任擔當、日常督導不嚴、責任追究不力等問題,近日,州委書記納杰和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張杰及州紀委兩位副書記分別聽取了8縣(市)主要領導和30個州屬部門主要負責人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的匯報。以集中和單獨匯報兩種形式,采取現場問卷作答、現場提問、聽取落實情況匯報等方式,深入了解全州8縣(市)和州屬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情況,促進“兩個責任”進一步落實。在聽取匯報后,州委書記納杰和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張杰、州紀委副書記分別就下步繼續加大貫徹落實“兩個責任”力度對縣(市)和州屬部門提出了要求。

據悉,文山州紀委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不力的2個州屬單位和1名副縣長進行了通報,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羅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