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怒江州始終堅持對犯錯誤少數民族黨員干部進行跟蹤轉化教育,幫助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少數民族黨員干部認識錯誤、改正錯誤,使其不斷提高政治素質,踏實工作,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因地制宜。“邊疆、貧困、民族、宗教、直過、高山峽谷”是怒江州基本州情,生存問題特殊、邊境問題特殊、民族問題特殊、貧困問題特殊、優勢資源開發滯后是怒江州的實際。怒江州結合受處分人員多為少數民族黨員干部的州情,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對受處分黨員干部跟蹤教育工作,為干事創業創造良好環境的意見》,明確各級黨政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要按照跟蹤教育制度的操作規程和要求,對受處分者進行耐心細致的教育感化,要因人而異,針對受處分者不同的違紀性質、主客觀原因和工作崗位、心理特點等,因人施教,為他們改正錯誤、放下包袱營造氛圍,為他們重新奮起、干事創業搭建平臺。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尊重受處分人員的民族習俗、生活習慣,使受處分人員充分享有民族尊嚴。
細致分工。對轉化教育工作按級別進行了細致分工、分層負責,國家一般公職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由其所在支部和紀檢監察干部負責跟蹤教育,科級干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由紀檢監察干部及所在單位負責人負責跟蹤教育。對跟蹤教育時限按受處分情況也進行了細致規定,如: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嚴重警告處分的跟蹤教育期為一年;受到黨內撤職、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跟蹤教育期為一年半,其中特殊情況可延長至兩年;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的,跟蹤教育期為兩年。
因人施教。對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跟蹤轉化教育的工作流程進行固化。黨委、支部和紀檢監察部門確定兩名跟教同志負責為犯錯誤干部建立“跟蹤教育檔案”、填寫跟蹤教育登記表。跟教干部定期(半年一次)找受處分人員談話,了解其工作、思想、作風情況以及對所犯錯誤的認識、改正情況,針對現實表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半年一次)向黨支部匯報跟蹤教育工作情況和工作意見。黨支部定期(半年一次)召開黨內外群眾座談會和支委會,聽取對違紀黨員干部現實表現的評議意見,給受處分黨員干部做出鑒定,形成黨內外群眾意見材料和黨組織鑒定材料;黨支部定期(半年一次)向黨委匯報跟教情況。關于受教育干部認識材料,屬跟教期一年的在終止跟教期前寫一份材料;屬跟教期一年半以上的每一年寫一份材料;終止跟教工作后,填寫違紀黨員干部考核表;重新任用的將情況說明記入跟教檔案。受黨紀政紀處分的黨員干部經黨政組織的幫助教育,確實已經認錯改錯、表現好、干事創業成績突出的,黨政組織根據本人工作能力,向組織人事部門建議考察,以重新任用。
4年來,怒江州先后對25名違紀少數民族黨員干部進行了跟蹤轉化教育,其中: 25人思想認識和工作積極性有明顯好轉,12人重新得到組織任用, 10名被開除黨籍的干部重新提出入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