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2014年8月3日,劍川縣金華一中教師姜川龍,以口頭、電話等形式向親屬以外的單位和工作人員通知,在劍川縣甸南鎮永和村委會江長渡115號為女兒舉辦升學宴,當天被縣紀委督查制止時,已收受禮金26150元。劍川縣監察局給予姜川龍行政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