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政協某領導為女兒籌辦婚事,特地提前半個月將一份已由單位黨組負責人審核的“辦理婚事報告表”遞交到州紀委,一并遞交的還有一份非親屬人員宴請名單,上面清清楚楚地列有被宴請者的姓名、單位和職務。“正趕上規定實施,作為一名領導干部,我應該以身作則,嚴格遵守,按規定辦事”,該領導表態說。
為規范國家公職人員辦理婚喪喜慶事宜,今年8月,文山州出臺了《關于規范國家公職人員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限定婚事宴請男方或女方單方辦客不得超過30桌(每桌10人),男女雙方合辦不得超過50桌(每桌10人),喪事節儉辦理,嚴禁國家公職人員以建房喬遷、慶生祝壽、子女升學、工作變動等名目宴請或變相宴請。特別明確副科級以上干部辦理婚事必須上報宴請的非親屬人員名單,對辦理或參與婚喪事宜提出嚴禁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大操大辦、借機斂財,嚴禁用公款送禮,嚴禁收受、索取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財物等“九個嚴禁”,為大操大辦行為扣上“緊箍咒”,并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群眾可以通過來信來訪、電子郵件、電話、短信等形式,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公職人員大操大辦問題。規定出臺至今,共有42名處級干部、81名科級干部按規定程序報告辦理事項和上報了名單,自覺接受監督。
為了解“限宴令”的落實執行情況,嚴肅查處頂風違紀行為,紀檢監察機關還采取隨機抽查、實地走訪、明察暗訪等方式多次開展了專項檢查,對6起7人國家公職人員違反《暫行規定》喬遷宴請的問題進行了查處,給予黨政紀處分4人,并對典型案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贏得了社會各界的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