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澗縣四舉措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發布時間:2014-12-12 16:07:19   來源:大理州紀委

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南澗縣采取積極有效措施,督促各級各部門落實好主體責任,努力形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制定實施辦法,明確主體責任。該縣制定下發《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細化了主體責任,明確了選好用好干部、加強作風建設,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等方面的20項內容,并提出了相應的責任追究措施,為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組織專題培訓,強化責任意識。為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南澗縣組織縣處級領導干部,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縣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開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專題培訓,講清黨委、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關系,全面安排部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把壓力傳導給“一把手”,要求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樹牢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是失職,抓不好是不稱職的理念,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做黨風廉政建設的“明白人”、“責任人”、“帶頭人”。

開展及時提醒,層層傳導壓力。為確保壓力傳導到位,層層明確責任,該縣制定方案,由領導帶隊分組分批,及時與各級各部門領導班子成員面對面的座談提醒,了解各部門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督促提醒各級黨委、部門領導班子及成員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人抓、問題有人管、責任有人擔。

領導動員考核,帶頭抓好落實。2014年12月,在全縣懲防體系建設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統一由縣委書記、縣人大主任、縣長、縣政協主席以及縣委常委分別帶隊進行動員,并采取“一聽、二測、三訪、四查、五評”的方式,全面檢查考核56個考核部門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縣級主要領導帶頭動員考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既體現了黨委主體責任的落實,又起到了帶頭示范作用,也必將推動各單位各部門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有效落實。(張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