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當事人欲用紅包通“關節” 承辦人借力紀檢破“迷局”

發布時間:2014-12-26 15:27:34   來源:云南省紀委

2014年12月16日上午11:40分,省高院立案二庭薛麗法官在省高院監察室劉維逸、趙維兩同志的見證下,將當事人李政松用來企圖打通“關節”、迷惑法官的10000元人民幣退還給了李政松。

當事人即再審申請人李政松因與被申請人董雄芬不當得利糾紛一案,不服二審判決再審申請至省高院。李政松為贏得官司,利用向法院補交再審申請材料之機,將10000元人民幣夾帶裝入再審申請材料,企圖以此“劍走偏鋒”之法迷惑承辦法官。承辦人薛麗法官在第一時間便將此事向庭領導和紀檢組、監察室作了匯報,但李政松卻一直用關閉手機的辦法企圖“失聯”。 經承辦人頗費周折并多次催促,李政松才來到省高院受領上述紅包。在監察室同志的批評教育下,當事人李政松亦當場承認了錯誤,表示以后將好好地根據事實和法律來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