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委辦出臺實施方案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發布時間:2014-12-30 15:40:12   來源:麗江市紀委

為了進一步認真貫徹中央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要求和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關于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市委辦下發《關于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要求,年底前要召開市委常委班子和市政府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重點聽取各位常委和政府班子成員落實主體責任、抓分管領域和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報告,制定實施《麗江市各級紀委書記向上一級紀委匯報同級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暫行辦法》,在全市推行各級紀委向上級紀委匯報同級黨委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市委主要領導約談部分縣(區)和市直重點部門“一把手”,進一步了解掌握各級黨委(黨組)和各級各部門落實主體責任情況,督促做好相關工作,同時加大落實主體責任工作宣傳力度。

市委要進一步加強對辦案工作的領導,積極支持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市紀委在堅持月分析、季排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排查頻率,進行集中排查,按照中央紀委規定的五類處置標準,以年底為限,倒排時間,抓緊妥善處置。加大“一案雙查”、責任追究力度,對典型案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并公開曝光。針對麗江市查處的典型案件,加強重點領域專項整治。

要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制度,堅持由市委書記親自安排部署,市委常委班子成員帶隊,考核內容圍繞落實主體責任這個重點,嚴格認真考核,對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單位,以市委文件下發通報,同時加強整改驗收工作。要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推進我市“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認真開展“回頭看”,抓節點、抓重點,切實鞏固改進文風、精簡會議文件、減少因公出國(境)、規范新聞報道、杜絕奢侈浪費、嚴格禁止領導干部用公款或利用職權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等成果,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實施辦法,加大防止“四風”反彈。要加強對黨員干部廉政教育,加強對領導干部黨風黨紀、廉政法規、廉潔自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浪費和警示教育;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機制,將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訓內容;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結合實際開展廉政文化創建活動。

《方案》還要求深入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工作。圍繞落實“兩個責任”、“兩個為主”、“兩個全覆蓋”和“三轉”,抓好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工作,深化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改進完善麗江市“一述兩談”等監督措施,強化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認真落實“五級聯動”解決群眾述求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全市、縣(區)黨委常委和各部門黨委常委、班子成員之間常態化的談話提醒制度,繼續加強巡視整改落實工作,進一步完善健全市委落實主體責任的工作機制。(吳勁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