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與特征
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入、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jié),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
1.本罪客體是國家的刑事訴訟秩序。
2.客觀方面具有以下特征:(1)必須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虛假”一般包括兩種情況:一是無中生有,捏造或者夸大事實以陷人人罪;二是將有說無,掩蓋或者縮小事實以開脫罪責。偽證行為的方式?jīng)]有限制,如在口頭陳述中作虛假陳述,在文字鑒定中作虛假鑒定,不記錄或者擅自增添重要事實,刪除錄音錄像中記錄的重要事實,在筆譯或者口譯中作虛假翻譯等等。(2)必須是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jié)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這里的案件只限于刑事案件。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jié),是指對案件結(jié)論有影響的情節(jié),即與是否構(gòu)成犯罪、犯罪的性質(zhì)、罪行的輕重、量刑的輕重具有重要關系的情節(jié)。偽證行為只要足以影響案件結(jié)論即可,不要求實際上影響了案件結(jié)論。(3)必須在刑事訴訟中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即在立案偵查后、審判終結(jié)前的過程中作偽證。在訴訟前作假證明包庇犯罪人的,成立包庇罪;在訴訟前作虛假告發(fā),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成立誣告陷害罪。
3.主體為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但他們都必須是已滿16周歲,具有辨認控制能力的人。
4.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意圖。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fā)生妨害司法客觀公正進而陷害他人或者開脫罪責的結(jié)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jié)果的發(fā)生。證人因記憶不清作了與事實不相符合的證明、鑒定人因技術不高作了錯誤鑒定、記錄入因粗心大意錯記漏記、翻譯人因水平較低而錯譯漏譯的,均不成立本罪。
認定
偽證罪與誣告陷害罪有相似之處,在認定犯罪時應注意區(qū)分。二者的主要區(qū)別是:(1)偽證罪發(fā)生在刑事訴訟的過程中;誣告陷害罪發(fā)生在立案偵查之前,而且可能是引起立案偵查的原因。(2)偽證罪是對與刑事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jié)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誣告陷害罪表現(xiàn)為捏造犯罪事實進行虛假告發(fā)。(3)偽證罪的主體是證人、鑒定人、記錄入、翻譯人;誣告陷害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4)偽證罪的主觀上既可以是意圖陷害他人,也可能是意圖為他人開脫罪責;而誣告陷害罪的意圖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行為人誣告他人犯罪,引起司法機關的追訴活動后,在刑事訴訟中又作偽證的,原則上宜從一重罪處罰。
處罰
根據(jù)刑法第305條的規(guī)定,犯偽證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