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制度保障。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指出,各級黨委要切實擔負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委要承擔監督責任。省紀委九屆四次全會明確要求各級紀委要聚焦中心任務,落實好紀委的監督責任,深入推進全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部署上來,以新觀念、新思路、新措施切實落實好紀委的監督責任,對于堅定不移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把協助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作為落實紀委監督責任的第一職責
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任務,更多地擔負起懲治腐敗方面的責任,組織協調有關力量,加大辦案工作力度,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這是黨章賦予紀委的重要職責和具體任務。紀委作為協助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專門機關,必須認真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強化黨的統一領導。各級紀委只有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才能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才能聚合反腐合力,才能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從而有效遏制腐敗蔓延勢頭。紀委在協助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上應當充分發揮4個作用:一是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一方面,根據上級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超前謀劃,及時研究提出反腐倡廉建設的階段性目標和工作重點,報請黨委決策實施。結合當前工作,就是緊緊抓住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龍頭,不斷完善實施辦法,推動各級黨委充分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在反腐倡廉中發揮帶頭作用;抓緊制定貫徹落實懲防體系建設五年規劃實施辦法這一指導今后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綱領性文件。另一方面,圍繞選好用好干部、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從源頭上防治腐敗、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工作、黨委主要負責人當好廉潔從政表率5個方面加強調查研究,總結正反面典型和存在的突出問題,為黨委決策提供依據。二是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圍繞整體推進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監督、改革、懲處和糾風等各項工作,組織協調好方方面面的力量,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形成齊抓共管、協同作戰的工作格局。三是充分發揮督促檢查作用。強化動態監督,在認真學習領會上級工作部署,準確把握反腐倡廉新形勢、新動向的基礎上,采取自檢自查、經常性檢查、突擊性檢查、專項檢查、明查與暗訪等方式,督促相關責任部門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任務,該提醒談話的提醒談話,該督辦整改的督辦整改,該問責的問責,絕不姑息縱容。強化考核監督,以“定責”、“亮責”、“述責”、“評責”、“考責”、“問責”為抓手,細化分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督促各級各部門的黨委領導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四是充分發揮分類指導作用。針對不同層級、不同領域、不同部門、不同對象分類提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目標要求,區別對待,各有側重,對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切實增強反腐倡廉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
把執紀、監督、問責,作為落實紀委監督責任的第一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進一步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作用,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新成效取信于民。這是對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一是執好紀。一方面,嚴格執行有關黨紀國法,切實把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放在首位,敢于鐵面執紀,敢于板起臉來批評,對那些違反政治紀律、群眾觀念淡薄、工作作風不嚴、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當官不為民作主、把權力當作謀私工具等行為進行嚴肅查處,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增強黨紀國法的威懾力。另一方面,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凡是有群眾舉報的,都要及時受理;凡是有具體線索的,都要認真核查;凡是違反黨紀國法的,都要嚴肅處理。嚴格審查和處置黨員干部違反黨紀政紀、涉嫌違法的行為,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貪污賄賂、買官賣官、徇私枉法、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嚴肅查辦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不讓有問題的人心存僥幸,不讓腐敗分子有立足之地,切實增強執紀辦案的震懾力。二是抓監督。發揮好紀委“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作用,改變以往存在的配合、替代主管部門開展業務檢查的做法,把監督檢查的切入點轉變到對政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的監督上來,發揮好再監督的作用。在推進建設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實施城鄉清潔工程、滇池治理、幸福鄉村和美麗鄉村、十大民生工程等重點工作中,將角色定位從“先鋒”轉移到“督查”,把服務方式體現在履行監督職能上,由越位參與向督促責任部門履職轉變,對職能部門和領導干部履職情況實施再監督、再檢查、再查辦,當好“監督員”,不做“運動員”,切實提升監督實效。在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的貫徹落實中,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追求形式、不重實效,圖虛名、務虛功、工作不抓落實;辦事推諉扯皮多,效率低下,不作為,不負責任,不敢擔當;安于現狀、貪圖享樂,缺乏憂患意識和創新精神;大手大腳、鋪張浪費,收送“紅包”、濫發錢物等“四風”突出問題切實加以整治,加大明察暗訪力度,抓個案、抓典型,堅決糾正有章不循、有規不依、無視制度的行為,把抓作風建設變成常態,堅決防止反彈,推動作風建設不斷取得新的成效。三是嚴問責。抓住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個龍頭,盯住領導機關、領導干部,做到“有責必行、行責必果、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使領導干部心存敬畏,嚴于律己,率先垂范;圍繞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決議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強督查,緊盯“不落實的事”、嚴查“不落實的人”,對“不作為”的嚴厲問責、“亂作為”的嚴肅懲治、“慢作為”的限期整改;以問責管理干部、教育干部、監督干部,規范干部的職權和從政行為,關口前移,治病救人,切實保護干部,使廣大干部少犯或不犯錯誤。
把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作為落實紀委監督責任的第一保障
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要求,各級紀委要加快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心任務,回歸主業、突出主業,用鐵的紀律打造紀檢監察隊伍。這是中央紀委對紀檢監察工作提出的一項改革新要求,是做好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保障。一是轉職能,聚焦主業。一方面,調整優化機關內設機構,我們的打算是:撤銷監察綜合室,并入市紀委辦公廳,組建組織部、宣傳部;撤銷黨風廉政建設室、執法監察室、效能監察室、問責辦暨效能監察中心、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設立黨風政風監督室;增設紀檢監察四室、五室和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另一方面,清理議事協調機構。將參與的88個調整為14個,精簡84%,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同時,嚴格落實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下級黨委領導班子向市紀委報告廉潔自律制度,研究制定紀檢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實施辦法,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建立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的制度;建立下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制度。另外,進一步強化對派出(駐)機構履職的領導、監督和支持,對規范紀檢監察派出(駐)機構管理改革工作開展前期調研。二是轉方式,突出主責。把查辦案件作為最基礎、最根本的職責,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今年1—3月,我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檢舉控告199件(次),初步核實線索119件,立案114件(涉及縣處級10人,鄉科級35人),同比上升40.7%,結案58件,處分64人,同比增45%。市紀委監察局機關受理檢舉控告132件,初步核實線索20件,立案14件(縣處級10件、鄉科級4件),同比上升33%;結案5件,處分5人,同比增25%。強化執紀監督職責,鐵面執紀糾“四風”,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今年1—3月,對8起頂風違紀者及時進行了查處和通報,51人因作風散漫、不作為、亂作為被問責。三是轉作風,抓好隊伍建設。打鐵還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紀檢監察機關作為“正人”、“律人”的機關,不是廉潔“保險箱”,紀檢監察干部不具有天生腐敗“免疫力”。面對反腐敗斗爭的新形勢新任務,紀檢監察干部必須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帶頭做到“馬上就辦、辦就辦好”,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在教育培訓上加大力度,在獎懲機制上細化措施,在內部管理上嚴肅執紀,對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以鐵的紀律打造過硬的紀檢監察隊伍。今年,將舉辦反腐倡廉專題培訓和紀檢監察業務培訓班8期1800人次,目前已培訓4期550人次;圍繞人、財、物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將出臺加強機關內部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強化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紀律約束,對違紀違法的,堅決查處,決不護短、決不手軟,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干部隊伍,為深入推進昆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供堅強保障。(應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