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是農村的基層政權,村委會干部在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各種利益關系和權力關系發生了變化,少數村干部作風不實、為政不廉,為一已私利違法犯紀,侵犯群眾利益,成為農村建設的“絆腳石”。2010年以來,文山州紀檢監察機關查處村干部違紀違法案件49件53人,給予開除黨籍34人,留黨察看3人,嚴重警告6人,警告8人。刑事處理12人,挽回經濟損失58.68萬元。
一、主要特點
(一)村主要領導違紀所占比重大,違紀案件呈上升趨勢。從查處的違紀人員來看,村支書、村主任違紀31人,占總數的58.49%,其中既是村支書又是村主任(一肩挑)的有5人,占總數的9.44%。從近幾年查處的情況看,村干部職務犯罪呈上升趨勢, 2010—2013年分別查處4人、11人、13人和21人。
(二)經濟案件所占比重大,表現形式多樣。所查處的人員中,涉及經濟問題的有32人,占總數的60.38%。主要表現:一是濫用職權索賄受賄。部分村干部在辦理農村低保、危房改造等工作中吃拿卡要,索取財物。如:硯山縣平遠鎮木瓜鋪村民委總支書記、村民委主任楊文章利用職務之便,在實施危房改造過程中向危房改造戶索要現金3千元,采取虛報騙取手段,伙同他人私分項目資金8000元,以借為名,占用工程承建人現金1萬元,在為群眾辦理低保和其他事務中存在授意當事人吃請和接受當事人財物等問題。西疇縣雞街鄉中寨村黨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韋美臣,于 1998年9月至2013年8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以幫助群眾辦理農村低保為名向韋宗高等11戶(12人)索要好處費(現金)1.53萬元。二是以權謀私貪污各種補助、低保金。有的村干部利用職務之便直接侵吞公款;有的虛開單據,沖抵支出。如:廣南縣八寶鎮砂斗村委會原黨總支書記梁占光,在2008年至2013年任八寶鎮砂斗村委會黨總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該村趙某等6戶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7.45萬元、黃某等3戶的農村危房改造補助金1萬元、坡嗄村小組草原生態補助金9000元和臨時征用林地林木補償金4.75萬元等共計14.1萬元占為己有。硯山縣八嘎鄉竜所村民委原主任楊紹坤,于2013年1至2月,利用為群眾代領低保金銀行卡和養老金存折之機,私自拆封銀行卡密碼,用卡和存折盜取低保金、養老金共6.87萬元歸個人揮霍使用。三是長期截留、坐支集體資金。如:丘北縣樹皮鄉樹皮村黨委委員、村民委員會委員,樹木架革村小組長、村黨支部書記楊正生,于2009年7月實行村財代管時,利用職務便利,將本該移交代管的村集體資金2.17萬元截留2.12萬元作為村務日常工作備用。實行村財代管后,其本人經手出賣土地收入和其他集體資金7.77萬元未交村出納存入鄉財政村財代理中心管理,一直由自己保管,其間坐支現金9706元,結余6.8萬元。
(三)土地征用方面的案件頻發,且集體違紀居多。伴隨城鎮化推進和城鎮道路建設的發展,農村部分集體土地頻頻被征占,由于土地征占補償政策的不完善和少數村干部的違規操作,村民的“保命錢”被違規使用。如:硯山縣江那鎮銃卡村民委黨總支書記沈學文、副書記趙云成、副主任趙聯聰在土地征用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合伙采取虛構征地地塊、虛構征地農戶的手段,套取國家征地補償款5.16萬元進行貪污。丘北縣雙龍營鎮普者黑村民委副主任蔣壽良、普者黑村黨支部書記孫紹能、村小組副組長徐王坤、副組長劉培生利用職務便利,虛列農戶名冊套取土地征收費19.15萬元合伙貪污。
二、成因及危害
村干部侵犯群眾利益的成因:一是部分村干部素質不高,法紀觀念淡薄;二是制度不健全,監督管理不到位;三是村干部權力過分集中,村務公開力度不夠;四是查處村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力度不夠。
村干部侵犯群眾利益的危害:一是直接侵害群眾利益,損害黨群干群關系;二是影響基層政權的鞏固;三是影響黨在農村各項方針政策的落實。
三、建議及措施
一是加強對村干部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增強其拒腐防變能力。認真貫徹《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加大對《規定》的宣傳教育力度,營造“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氛圍。以不同形式,定期對村干部進行法律政策、法律法規培訓,加強農村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廉潔從政教育,使廣大農村基層干部知法、懂法、守法,嚴格按法律和政策辦事。從正面教育入手,引導村干部向廉潔奉公、勤政為民的先進典型學習,發揮正面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同時,結合近年來發生的村干部職務犯罪的案例,對村干部及其會計人員進行經常性的警示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抗腐防病能力。
二是健全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村級財務審計。堅決執行村財鄉管,并細化完善各項村級財務制度。各村成立村民理財小組,安排專人負責財務管理,對不按規定報賬,集體財務管理混亂的,及時作出處理。經管和審計部門對各村的財務進行一年一審計和一任一審計,把村級財務納入年度審計和任期審計的范圍內,強化村級財務的監督。
三是健全完善監督網絡體系,讓基層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研究制定陽光黨務、陽光政務、陽光財務的具體規定,強化黨務、村務、政務公開,重點公開村級資金收支管理情況,讓群眾參與監督。充分發揮好村級監督委員的監督職能,加強對監委會成員的教育、培訓,做到政治堅強,立場堅定,筑牢監督防線。同時,鄉(鎮)黨委、政府要加大對村委會的監督管理,努力構建上下聯動、合力監督的監督體系。
四是嚴厲打擊,遏制村干部職務侵權犯罪發生。執法部門要加大對村干部貪污受賄、瀆職等違法犯罪的查處力度,對典型案件要進行曝光,從而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進而化解干群矛盾。
五是建立村干部職務犯罪信息研判機制。加強村干部預防職務犯罪信息的調研、分析,探索發案規律、特點,加大犯罪預測和對策研究力度,不斷調整改進犯罪預防工作,從而減少和遏制村干部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宋軼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