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質監系統紀檢監察機構落實“三轉”的調查和思考

發布時間:2014-11-05 10:35:01   來源:保山市紀委

新一屆中央紀委對紀檢監察工作提出了“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質監系統將轉變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

一、質監系統紀檢監察機構落實“三轉”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分析

(一)規章制度上待建立。全省質監系統紀檢監察在制度上尚未建立適應“三轉”新要求的具體工作制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對落實“三轉”尚未有明確具體可操作性的意見,一些縣區質監局紀檢監察機構一切照舊,提不出符合“三轉”要求的具體工作措施和工作制度。

(二)方式方法上仍滯后。紀檢監察工作局限于通過抓檢查、抓作風等手段來切入,信息獲取渠道很狹窄,缺乏更科學有效的方式來強化監管效果。在執紀監督方面因受傳統慣性思維束縛,紀檢監察干部在履行“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的職能中,有可能滿足于老一套,不主動接受新鮮事物,不愿與時俱進,習慣傳統手段,遇事時老辦法不管用,新辦法不夠用,難以找準切入點,難以創新方法,難以取得應有的效果。

(三)角色定位上未適應。質監系統紀檢監察機構在職能上未能適應“三轉”新要求,表現為主業思維不夠明晰,定位模糊,種別人的田,荒自己的地;運動員和裁判員角色串位、越位、錯位現象比較突出。特別是在基層質監部門,人少事多,紀檢組長除了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業務以外,基本上都還承擔著繁重的質量、計量、標準化、認證認可等業務工作。長期以來形成的慣性思維,導致大部分紀檢組長主業意識不強,還未真正適應“三轉”的要求,沒有把紀檢監察業務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四)思想認識上欠成熟。基層質監部門組織落實“三轉”的思維方式和工作理念滯后,定位不夠明確,表現在口號引領多,原則性要求多、操作性措施少,沒有把“三轉”新要求貫徹到工作謀劃、部署安排上來。特別是基層部門人少事多,任務繁重,黨組往往希望紀檢監察干部多挑重擔,所以,一時也難以轉過彎,有可能在一些改革環節上存在與上級的要求難以一致的現象。

(五)業務素質上存差距。“打鐵還需自身硬”,“三轉”對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但目前,質監系統紀檢監察機關在落實“三轉”中,在自身素質上與適應“三轉”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履職能力亟待提高。紀檢監察干部學習財務、審計、金融、計算機等專業的較少,且普遍存在“上崗時沒有培訓、在崗時沒空培訓”等問題,制約業務能力提升,難以適應新形勢下強化監督檢查、辦案工作的需要。

二、質監系統紀檢監察部門落實“三轉”的建議和措施

一是聚焦中心,力促職能轉變。轉職能,就是紀檢監察機構要根據黨章、黨內法規,根據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的要求,根據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明確職能定位,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工作,突出我們的主業,全面履行好執紀監督問責的專職,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質監系統紀檢監察部門轉職能必須解決回歸主責主業的問題。要明確職能定位,強化執紀監督和問責追究,集中力量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中心任務。要聚焦中心執好紀,堅決維護紀律的嚴肅性;要健全機制問好責,督促責任主體履職盡責;要堅守底線把好關,盯緊執紀監督的關鍵環節。要努力克服監督步調難把握、監督位置難擺正的困難,牢記紀檢監察職責,逐步理清局黨組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班子成員的領導責任和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責任。將主要精力向履職監督上傾斜,立足紀檢監察本職工作,對全局的重點項目、經費使用等實施全程監督,加強對干部職工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財經紀律和生活紀律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管好該管的,歸還不該管的,種好責任田,醫好越位癥,逐步退出業務工作。

二是創新思維,引導方式轉變。轉方式,就是紀檢監察機構要積極順應十八大以來新形勢和新要求,探索把握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規律,創新思路理念,改進方式方法,更加科學有效的履職擔當。轉方式必須解決彰顯執紀監督實效的問題。轉方式就是要創新思維抓重點、抓關鍵、抓苗頭,緊緊圍繞關鍵崗位、關鍵環節、關鍵節點嚴格開展執紀監督,著力解決以前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監督檢查大包大攬、越位缺位;查辦案件挖深查透、求大求全;作風整治持續性不強、著力點不多等問題。要摒棄從前那種為辦案而辦案的思維,逐步實現工作前移,風險防控。通過結合工作實際,細致排查廉政風險,加強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項目中的廉政風險預警,強化黨風廉政職責。同時要善于從身邊鮮活的違法違紀案件中,查找案件發生的原因,剖析案例,加強廉政警示教育,起到強烈的震懾作用。要不斷開闊監督思維,打破紀檢干部隊伍自身不受監督的誤區,重新定位。上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大膽推行“被監督”模式,以“對監督者實施再監督,對檢查者實施再檢查”的思維方式落實轉職能,抓小抓早,照鏡子,正衣冠,實現工作方式的轉變。改進揭露腐敗方式,拓寬案源渠道,動員群眾參與,讓腐敗難以遁形。改進查處腐敗方式,突出辦案重點,加大辦案力度,讓腐敗分子得到應有懲處。改進監督檢查方式,完善監督制度,構建監督網絡,在服務大局中履行再監督職責。

三是提升能力,實現作風轉變。轉作風,就是紀檢監察機構要按照“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堅持不懈糾正四風,以情況明、數字準、責任清、作風正、工作實來推進我們的紀檢監察工作,建設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轉作風必須解決強化內外監督的問題。紀檢監察機構作為執紀部門,按照“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要求,更要帶頭改進作風,正人先正己。良好的業務素質和紀律意識才能保證紀檢干部有扎實的工作作風。按照“探索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強化素質,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專業化建設。要注重紀檢干部隊伍的教育培訓,幫助基層紀檢人員更快更好的熟悉業務,精通業務。要注重深入一線調查研究,主動走訪談心,掌握相關線索,全面摸清本部門本系統的有關問題,及時扼殺違法違紀苗頭,提升案件審理能力,引導所在單位干部扎實工作,真心服務群眾。抽調單位有威望的同志擔任監督員,定期溝通,擴大信息獲取渠道,聽取意見建議,更有效地監管我們的黨員領導干部,著力打造廉潔部門、高效部門。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要求嚴格日常監督和管理,堅決防止“燈下黑”。要加強日常監督和管理,嚴格依紀依法辦案,推行干部輪崗交流,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

三、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機構和隊伍建設,推進質監系統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

一是明確紀檢監察干部職責定位。明確要求各級質監部門黨組在工作部署、責任分工、組織實施中,不要把部門的具體業務工作交給紀檢監察機構。各級紀檢組長不再參與單位業務分工,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突出抓好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

二是建立和完善考評制度。建立嚴密的績效考評體系,嚴把實績關,研究制定科學的考核內容、考核標準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結果盡可能客觀、全面、真實、準確。要以強化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工作責任、注重業績考評為著力點,按照責任目標、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獎懲“四位一體”的思路,對查案辦案、糾風執法、宣傳教育、源頭治理、信訪調查等各項工作進行量化管理,作為對基層紀檢監察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獎罰要分明,拉大檔次,并與評獎相結合,與晉職晉級相結合,充分調動基層紀檢監察干部的工作積極性。

三是突出隊伍能力建設。要把選人用人與培養鍛煉結合起來,及時充實專業人才,重點補充學歷層次高、綜合素質好的優秀年輕干部,特別是加大對領導骨干、文字骨干、辦案骨干的培養力度,逐步提高隊伍的專業化水平。同時要堅持統籌規劃,保持業務骨干的相對穩定,維持工作的連續性。(黃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