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研究

發布時間:2014-11-05 15:06:13   來源:云南省紀委

學術誠信是高校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的關鍵,是高校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育人環境和求真務實的學術氛圍的重要內容。近年來,許多高校學術失信現象愈演愈烈,抄襲、剽竊等學術不誠信行為現象屢禁不止,這已經成為了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因此,對高校從事學術活動事項的教師(含教學人員、科研人員、管理人員等)和學生進行學術誠信教育,完善學術誠信體系的制度建設和組織設置,建立良好的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已經成為一項刻不容緩的任務,這不僅關乎教師和學生誠信道德品質的培養,也是發展我國高等教育,推動學術創新的重要保證,其意義重大,因此筆者特選定高校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作為研究對象,并對此進行深入研究。

一、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的要素研究

(一)概念分析界定:高校學術誠信廉政風險是指發生在高校學術活動領域與學術不誠信行為相關聯的廉政風險。學術不誠信和行為不廉潔,是高校學術誠信廉政風險同時必備的兩個要素,缺一不可。

(二)學術不誠信范圍分析界定:高校從事學術活動事項的教師(含教學人員、科研人員、管理人員等)和學生,以及以高校的名義發表作品的其他人員,包括在高校學習和工作的訪問學者、進修教師、兼職人員(以下簡稱高校師生)等在學術活動中所涉及的學術不誠信行為:偽造與篡改;抄襲與剽竊;偽造學術情況;不當署名;重復發表;濫用學術權力;濫用學術信譽;泄密、失密;其他違背學術界公認的學術道德規范的行為。

(三)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部門的分析界定:高校應切實做好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特別是高校與學術活動相關聯的各管理單位,如學術委員會、學位評定委員會、科研管理部門、教務管理部門、人事管理部門、學院(系)等及人員在學術活動管理的權力行使過程中,要積極有效預防發生腐敗行為的可能性。要通過加強管理和防控,減少和杜絕發生學術不誠信行為和發生學術誠信方面的廉政風險的可能性。

(四)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環節的分析界定:從內容上,高校的學術活動內容廣泛,工作環節較多,各高校要做好在學生考試管理、論文答辯管理、畢業及學位管理,教師的項目管理、成果管理、專利管理、職稱管理、評優授獎管理、人才選拔和培養管理、學術會議管理等主要的學術活動管理及主要的工作環節中的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重點做好部門職責風險、崗位職責風險、業務流程風險、制度機制風險和外部環境影響風險的防控管理工作。

(五)學術誠信廉政風險級別的分析界定:從風險級別上,各高校要依據學術活動管理的工作環節確定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點,理清其表現形式,并按風險發生的幾率和危害損失程度對風險點進行風險評估并確定風險等級。對容易出現或滋生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確立為高風險點;對容易出現或滋生違紀違規行為的,應確立為中級風險點;對可能導致輕微違規,或雖未違規,但對部門(單位)形象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應確立為低風險點。

二、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的必要性研究

建立高校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體系,不僅可以使學術誠信教育制度化,教育過程清晰化,而且可以對違反誠信標準的行為進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處理,因此,高校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體系的構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體系是實現高校使命的要求

作為一類社會組織,大學應當有對國家、對社會高度負責的使命。隨著人類社會不斷進步和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大學已經進入社會核心圈,肩負著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服務社會和文化傳承創新的功能。高校要順利實現四項職能,必須本著對國家和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教書育人,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培養大學生的正確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為國家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需要具有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學為人師、身正為范的教師隊伍、管理隊伍和服務隊伍,優良的校風、學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預防為先,教育為重,規范領導干部和教職工的行為,加強倫理和道德建設,樹立良好的師德師風,以優良的校風、教風教育培養學生,服務和影響社會。

(二)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體系的構建是維持大學正常教學和科研秩序的保障

當前,大學受到來自各界的影響,高校部分教師和學生急功近利,為了眼前利益,不惜付出任何代價。在學術體系中,抄襲、剽竊等現象屢禁不止,學術腐敗問題和科研經費使用不規范問題初露端倪,不僅影響了教師和大學生的形象,甚至影響到了大學正常的教學秩序,在這種背景下,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體系的構建顯得尤為重要,不僅可以減少不規范的學術行為,還可以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因此,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體系的構建對大學的發展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

(三)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體系的構建是預防高校腐敗的有效抓手

近年來,高校違法違紀案件時有發生,黨紀處理人數逐年上升,貪污賄賂、違反財經法規和違反廉潔自律等經濟類案件占主要地位,涉案金額越來越大。以權謀私、以崗謀私并存,后勤、財務、物資采購等是高校案件多發領域,發案領域從管錢管物部門向教學科研崗位蔓延,學術腐敗問題和科研經費使用不規范問題初露端倪,甚至出現違紀個案。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警示高校要分析案件發生的規律和特點,通過查找管理、制度、流程和監督中的漏洞,進一步完善防控機制,防患于未然,預防新的腐敗問題的發生。

三、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的主要措施研究

(一)高校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以強化預防和監督為重點,以規范權力運行為核心,以廉政文化建設為支撐,通過“制度+科技+文化”,提高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的科學化水平,保持高校的純潔性。

(二)高校要通過排查廉政風險、完善規章制度、規范管理流程、加強信息化手段運用及廉政文化建設等工作,建設能夠科學分析學術誠信廉政風險、主動發現學術誠信廉政風險、及時預警學術誠信廉政風險、有效防控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逐步消除學術誠信廉政風險的新機制。

(三)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應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1、分清權責,排查風險

排查學術誠信廉政風險是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的基礎性工作,而分清權責是排查廉政風險的前提。只有明確各相關單位各崗位的權責,理清權力邊界,才能找準廉政風險點。通過崗位找、領導點、群眾幫、組織審等途徑,將風險點找準、找全,特別對關鍵領域和重要崗位,還可以用集體議、專家評、組織定等方法確定風險等級,依次排查,分類管理。

2、規范權力,防范風險

規范權力運行是防范學術誠信廉政風險的關鍵,各高校要以監督和制約權力運行為核心,對從涉及師生學術誠信的單位到具體崗位的各項權力進行全面梳理,逐項規范,努力建立權責明晰、程序嚴密、運行公開、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要用制度程序手段限制相關人員的權力應用,對其越權、濫用權力的行為進行及時的提示、監督和懲處。

3、加強教育,預防風險

把學術誠信廉政風險教育作為高校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開展學術誠信教育、廉政風險教育、警示教育、示范教育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教育活動,增強高校師生的學術誠信和主動防范廉政風險的意識,強化風險識別,增強抵御風險、拒腐防變的能力,營造廉政風險防控的良好氛圍。

4、制度科學,化解風險

要堅持有權力必有制度約束,一項權力配套相應制度約束的原則,建立起切實管用的制度,化解權力運行中的風險。對已建立制度但仍然存在廉政風險的,應多從制度設計是否符合當前實際、是否科學的層面作深入的研究分析,找出制度漏洞,進行修訂完善,積極彌補制度缺欠。要提高制度的執行力。要建立制度落實情況監督檢查考評機制,對不按制度行使權力、不按制度辦事的行為,要嚴格追責,維護制度的嚴肅性。

5、廉政文化,克服風險

高校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是一項系統工程、長效工程,必須把廉政文化建設納入高校大學文化建設總體框架之中,堅持發揮好文化的治本功能,加強高校師生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提高師生思想道德素質,創建和諧高雅的大學文化,逐步消除產生學術誠信廉政風險的土壤。

6、完善流程,處置風險

要通過制定和完善業務工作流程,規范學術活動和學術活動管理的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防范工作流程,綜合運用教育、監督、懲處等手段,形成前期預防、中期監控和后期處置“三道防線”。

在前期預防中,對相關人員存在苗頭性、傾向性但又不構成違紀違法問題的,采取警示提醒、誡勉糾錯、責任追究等手段,幫助和督促相關人員及時糾正。

在中期監控上,應定期(每半年)抽查、評估各相關單位崗位職責風險防范工作情況。通過座談會、明察暗訪、信訪舉報、群眾評議、網上信箱等形式發揮好監督作用。

在后期處理上,分類處理不同風險點問題:當出現高風險點廉政風險事件時,除嚴肅懲處違紀違法人員外,還要啟動問責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追究相關領導的領導責任;當出現中級風險點廉政風險事件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崗位責任人依紀依規進行黨紀政紀處分,情節較重、影響較壞的,應追究單位主管領導的責任;當出現低風險點廉政風險事件時,由所在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崗位責任人采取誡勉談話、批評教育、書面檢查等形式進行處理。

四、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的組織程序研究

(一)組織領導

高校黨委、行政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學校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領導。高校要成立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辦公室(由紀檢部門牽頭,組織、人事、教學管理、科研管理、監察、審計等部門作為成員),負責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

(二)分級管理、分工負責

1、分級管理。對學術誠信廉政方面的高風險點,要求在高校相關單位加強預防、管理和監督的同時,高校有關職能部門必須參與監督,并由高校廉政風險防范工作辦公室進行重點監控。對學術誠信廉政方面的中級風險點,要求以高校相關單位加強預防、管理和監督為主,由高校廉政風險防范工作辦公室協同高校各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監控。對學術誠信廉政方面的低風險點,主要由高校各相關單位的崗位責任人開展預防工作,接受該崗位所在單位主管領導的檢查和監督。

2、分工負責。涉及學術不誠信方面的問題,要通過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辦公室協調校、院學術委員會進行調查評判,一般程序是先經過院(系)學術委員會按規定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提出意見報院(系)學術委員會同意后報校學術委員會批準,特殊情況也可由校學術委員會按規定直接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形成意見報校學術委員會批準。涉及不廉潔方面的問題,要通過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辦公室協調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及相關單位按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各高校的教務管理、科研管理、本專科管理、研究生管理、人事管理的各相關部門以及學校下屬的各單位,應密切配合開展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對涉及學術不誠信和涉及不廉潔問題的人員的處理,視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進行處理。

(三)抓好落實,強化監督

1、高校要將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作為高校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提高廣大師生的學術自律意識。要把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作為教師培訓尤其是新教師崗前培訓的必修內容,并納入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學之中,把學風表現作為教師考評的重要內容,把學風建設績效作為高校各級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方面,形成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教育的長效機制。

2、高校要通過召開推進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會等形式,進一步組織部署和做好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的思想發動工作。要通過領導宣講、集中學習和自我學習等方式認真學習相關法規知識和文件精神,明確任務,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在學術活動領域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3、高校要把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與學校懲防體系建設、與學校貫徹《廉政準則》、與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設、與學術活動業務管理工作相結合,切實做到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與上述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努力形成廉政建設與規范管理同步推進的工作格局。

4、高校要遵循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對學術不誠信及不端行為的懲處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理辦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根據學術不誠信及不端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學術不誠信及不端行為人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國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于其所從事的學術工作,可采取暫停、終止科研項目并追繳已撥付的項目經費、取消其獲得的學術獎勵和學術榮譽,以及在一定期限內取消其申請科研項目和學術獎勵資格等處理措施。對發現的學術誠信的廉政風險問題,根據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行為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國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查處結果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5、高校在調查和處理學術不端行為、涉及學術誠信的廉政問題的過程中,要查清事實,掌握證據,明辨是非,規范程序,正確把握政策界限。對舉報人要提供必要的保護;對被調查人要維護其人格尊嚴和正當合法權益;對舉報不實、受到不當指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澄清并予以保護。(陳炳燦  施  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