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村委會相比,城市社區沒有資產資源,資金少、權力小,似乎沒有腐敗的機會,是“廉潔保險箱”。但從五華近年來查辦的案件情況來看,社區干部雖然職位不高、權力不大,卻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如果不加大反腐倡廉建設力度,“窮廟”里也會出貪腐“方丈”,給政府和群眾造成損失,嚴重影響黨群干群關系。
一、案件特點
2013年,五華區紀委先后查處了順城社區和大觀商業城社區工作人員貪污案,涉案人員達5人。仔細分析這兩起案件,城市社區干部違紀違法現象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案情相對單一,違紀領域比較集中。從目前已查處的案件性質來看,社區干部違紀主要以貪污類案件為主,屬以權謀私類的故意違紀。從涉案范圍看,工作補貼是“重災區”。如2010年10月至2013年2月,順城社區工作人員以虛報人員名冊和考勤表等手段,冒領文明監督崗和社區圖書室管理員補貼7萬余元,用于發放社區工作人員補貼和其它開支;2011年6月至2013年2月期間,大觀商業城社區工作人員以同樣的手段冒領補貼近5萬元,用于發放工作人員電話費、福利費、加班費和其它開支。
(二)人員相對單一,一把手違紀問題嚴重。社區黨組織書記和主任容易成為以權謀私的主體,他們不僅違紀比例高,而且錯誤性質相對惡劣,受到的處分也相對較重。兩起案件中,涉案人員渠麗為順城社區居委會主任,吉術良為大觀商業城社區居委會書記兼主任。案發后,二人分別受到解聘和黨內警告處分。
(三)手段相對隱蔽,案件潛伏時間長。從違紀手段看,違紀社區干部多通過表面上看似合法的形式來掩蓋違紀的實質,因而難以被發現。同時,他們往往利益均分,結成小圈子相互包庇,以便欺上瞞下,化解被追究黨紀和法紀責任的風險,增加了案件查處的難度。如,上述兩起案件到案發時已分別實施兩年零七個月和兩年零一個月;此外,涉案人員渠麗和吉術良并未獨吞贓款,二人從中領取4450元和5600元,其余的發給了其他社區工作人員。
二、原因分析
一是信念上有偏差。作為密切聯系群眾、為居民服務的社區干部,本應該是先進理想、崇高信念的踐行者,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落實者。但少數社區干部存在“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錯誤認識及僥幸心理,“貪性”吞噬了“黨性”,把權力當做自己謀取私利的工具;有的社區干部“在其位不謀其政”,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抱著出事頂多回家的心態,對事業缺少敬畏感,對群眾缺少敬愛心。
二是認識上有誤區。少數工作人員對城市社區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片面地認為作為服務群眾的自治組織,城市社區資金少、權力小,沒有多少腐敗的機會;誤以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上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的事,與自己無關。
三是力量上有不足。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在現行體制下,社區往往被當作是基層政府部門或派出機關的一條“腿”,很多事情都交由社區去辦。但現狀卻是,城市社區人員配備少、工作量大,工作人員往往身兼數職、分身乏術,很多精力都放在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環境保護、外來人口服務、保障性住房申報、社區教科文衛等民生領域工作上,反腐倡廉建設力量相對薄弱,工作大多屬于被動應付,創新性、主動性不強,社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容易流于表面。
四是監管上有漏洞。各街道辦事處和相關職能部門針對社區干部管理出臺過一系列規章制度,但對一些關鍵環節和風險點的監管還存在不完善之處。一些制度寫在紙上、掛在墻上,就是不放在心上、不落實在行動上,制度在執行過程中打了折扣,約束力被大大弱化。如2014年1月,華山街道辦事處在對3名社區主任進行離任審計時發現,社區居委會普遍存在不按規定履行財務交接手續、會計核算科目設置五花八門、對收到的部分下撥經費不及時入賬等5類不規范問題。
五是崗位上有風險。政府部門在分配一些公共資源時,要依賴于居委會,并賦予其初審權。居委會成員特別是書記、主任等主要負責人掌握著這些資源的分配權,公平性和合理性難以保證,存在較大的廉政風險。尤其在低保申請、保障房申報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基本民生領域,成為社區腐敗易發、高發、頻發的領域。
三、對策建議
一是攻心為上,加強教育引導,構建社區干部“不想腐”的長效機制。物必先腐而后蟲生,切實加強對社區干部的思想道德、黨性修養和法律法規教育,堅定他們的理想信念,讓他們牢記黨的性質和宗旨,時刻不忘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城市社區干部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專題學習,并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抓緊抓實。組織安排社區干部旁聽案件庭審,加強警示教育,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讓他們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二是有貪必肅,加強案件查辦,構建社區干部“不敢腐”的長效機制。繼續保持對腐敗案件的高壓態勢,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堅決查處各類社區干部違紀行為,尤其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民生類案件零容忍,增強反腐敗的震懾力,切實發揮查辦案件的懲治、警示、預防和治本作用,提高社區干部依紀依法辦事的自覺性。區紀委要加強對街道紀工委的業務指導,不斷提高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辦案能力和水平。街道紀工委要突出主業主責,強化執紀監督,狠抓社區干部隊伍建設,眼睛亮一點、耳朵長一點、鼻子靈一點,善于發現和處理傾向性苗頭性問題。
三是以人為本,加強激勵保障,構建社區干部“不愿腐”的長效機制。加大對社區工作經費的投入,提高城市社區居委會的辦公經費,做到“費隨事轉”,適當提高社區干部的工作報酬,改善社區干部的工作環境,對于他們在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難,及時予以關心照顧。同時,進一步完善遴選制度,對綜合素質高、工作能力突出、廉潔自律意識強的優秀社區干部,選拔進入公務員隊伍,進一步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劉世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