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歷程與啟示

發布時間:2014-09-04 16:49:40   來源: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網站

 

黨的十八大指出: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是人民關注的重大政治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亡黨亡國。而腐敗的實質就是權力濫用,反腐敗必先反特權。建黨以來,中國共產黨人始終堅持以實現社會平等為己任,從最初提出防止“特權階層”,到反“既得利益集團”,到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作為社會主義的本質,再到共產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外,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積累了彌足珍貴的反特權經驗和實踐成果。

一、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涵義、表現及危害

特權是指個人或集團憑借經濟勢力、政治地位、公共權力與身份地位而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領域所享有的特殊權力和利益。

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源于幾千年封建專制集權制度的深遠影響。在封建社會生產資料私人占有經濟基礎上產生的封建主義腐朽思想文化,維護封建宗法專制,宣揚封建等級觀念、特權思想、官僚作風,使人淪為特權的依附。新中國成立后,雖然封建思想的經濟基礎不復存在,但封建腐朽思想文化仍在一定程度影響人們的思想意識,并隨著形勢變化,呈現出不同的特點。

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大體上可以分為地域特權、身份特權和地位特權。其中,前兩種是群體特權,即屬于某個地域范圍之內或者具有某種身份的成員,全部平等地享有某些特權。第三種特權是強人特權,它和個人的政治地位、經濟地位以及其他方面的優勢密切相關,具有“贏者通吃”的特點。在特權思想的驅使下,擁有特權者,獲得了有別于其他社會群體的特殊待遇;行使特權者,獲得了超越其他社會群體的利益,引起各社會群體之間的對立,擾亂了社會團結和諧的良好秩序。

腐敗現象與特權思想既有質的區別,又有從量變到質變內在聯系。特權思想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會演變為腐敗現象。哪里有特權,哪里就會出現不公,哪里就有超越法律和政策界限的非法權力或越軌行為,哪里就會出現腐敗。因此,要從源頭上打擊腐敗,鏟除滋生腐敗的根源,就必須遏止特權。

二、中國共產黨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歷史回顧

消除特權思想,鏟除腐敗現象始終是我們黨的重要政治任務。早在中央蘇區時期,毛澤東就預言,“有了政權,就會產生官僚、特權和腐敗”。他鄭重指出,“蘇維埃工作人員中如果發現了貪污腐化、消極怠工及官僚主義分子,民眾可以立即揭發這些人員的錯誤,而蘇維埃立即懲辦他們,決不姑息。”當瑞金縣葉坪村蘇維埃主席謝步升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謀財害命,被蘇維埃政府處以極刑后,毛澤東教育黨員干部說:“腐敗不清除,蘇維埃的旗幟就打不下去,共產黨就會失去威望和民心!”1929年12月通過的古田會議決議規定:“政治觀念錯誤,吃食鴉片,發洋財及賭博等,屢戒不改的,不論干部及非干部,一律清洗出黨。”1941年制定的《陜甘寧邊區施政綱領》規定:“厲行廉潔政治,嚴懲公務人員之貪污行為,禁止任何公務人員假公濟私之行為,共產黨員有犯法者從重治罪。”延安整風運動,對主觀主義、宗派主義、黨八股等思想作風進行批判,則是從思想上挖掘特權思想、特權現象的根源。

建國初期,針對有的黨員干部經不起資產階級糖衣炮彈攻擊,以權謀私搞腐敗的現象,黨及時領導開展了“三反”運動,有效整肅黨風,樹立了正氣,使新生的人民政權贏得了全國人民的信任。八大黨章規定,每一個黨員必須嚴格地遵守黨章和國家法律,遵守共產主義道德,一切黨員不管他們的功勞和職位如何,都不例外。鑒于波匈事件暴露出的執政黨建設問題,黨的八屆二中全會提出了防止各級領導人員特權化,防止產生“特權階層”的重要思想和主張。劉少奇在會議報告中提出了教育和制度相結合的措施。會后,黨中央采取了實行干部低薪制、提倡節儉;堅持干部參加生產勞動;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等措施。

改革開放新時期,面對復雜的國際國內環境,一些黨員干部滋長了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少數干部的官本位意識、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日漸嚴重。鄧小平同志敏銳地察覺到了這個問題。1980年,他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把“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作為黨和國家領導制度中的主要弊端提出來,指出:“當前,也還有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權,特殊化,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損害黨的威信,如不堅決改正,勢必使我們的干部隊伍發生腐化。”1982年,黨的十二大第一次把“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作為黨員基本條件寫進黨章,標志著中國共產黨持續不斷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進入新階段。1983年10月,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整黨的決定》,其中心任務是整頓黨風,發揚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糾正各種利用職權謀求私利的行為。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權力的尋租和商業賄賂現象成為普遍問題。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把黨風廉政建設和打擊以權謀私作為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來抓。江澤民強調“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都必須用來為人民謀利益,而切不可把它當作為自己和家庭成員謀求私利的手段。領導干部既要管住自己,又要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胡錦濤強調“干部在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習近平針對當前存在的特權現象指出:“這種情況不糾正,能形成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生動局面嗎?這個社會還能有發展活力嗎?我們的黨和國家還能生機勃勃向前發展嗎?”

為了增強拒腐防變能力,我們黨先后開展了以“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科學發展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為主要內容的黨性黨風教育,提高了黨員干部的思想素質,對防止和抵制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著力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從十一屆三中全會至十六大,先后制定了《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行政監察法》等一系列法規制度。十六大以來,繼續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確立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重、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方針,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的體系初步形成:一是以黨章為核心、以監督條例為主干、以配套規定和其他監督規范為重要補充的黨內監督法規制度體系初步形成。2003年《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頒布實施,這是我們黨有史以來第一部系統規范黨內監督工作的基本法規;2004年頒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這是新形勢下發展黨內民主,維護黨員權利的重大舉措,也是監督和制約權力的重要手段。二是規范國家工作人員從政行為、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制度體系逐步完善。2004年,第一部全面系統規范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工作的專門性法規《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頒布,加強了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的監管;2007年制定下發的《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和2010年制定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有力促進了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的深入開展。三是違紀違法行為懲處制度體系不斷充實。2003年正式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07年公布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全面、系統規范行政處分工作的專門行政法規。四是反腐敗領導體制、工作機制方面的法規制度逐步形成體系。2005年中央紀委制定出臺了《關于紀委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規定(試行)》;2010年修訂了《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行政監察法》兩部重要法律法規,反腐倡廉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這些舉措對遏止權力的濫用,使黨員干部切實做到為民、務實、清廉起到了重要作用。

總之,建黨以來,歷代中央領導集體始終把消除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促進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根本價值取向,并不斷進行理論創新和實踐探索,取得了顯著成效。

三、中國共產黨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基本經驗及啟示

經過幾代共產黨人的不斷探索,不懈奮斗,中國共產黨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的認識不斷深化、領域逐步拓展、路徑日趨科學、制度逐步完善,為新形勢下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積累了寶貴經驗,提供了有益啟示。

(一)不斷深化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的認識,增強開展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中國共產黨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的認識隨著社會環境、歷史條件的改變不斷深化和發展,因而能夠正確區分和界定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及其新特點,有效增強反對和遏制特權的針對性。從建國初期的主要采取群眾運動的方式反對特權到改革開放以來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反對特權,使其不斷增強穩定性、連續性和權威性。歷史經驗證明,只有隨著形勢任務的變化,實事求是地分析認識特權思想產生的根源及新的表現形式,采取和運用新的整治措施,才能避免整治特權既失之于寬,又防止出現“偏左”、“擴大化”等問題,切實從各項活動的起點、機會、過程和結果之中,全面把握特權生存的土壤,對其堅決鏟除和遏制,努力創造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讓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二)領導干部樹立公仆意識,率先垂范,形成自上而下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的良好環境

公仆意識與特權思想完全對立。反對特權,做人民公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必須領導帶頭,率先垂范。在黨的歷史上,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與人民群眾平等相處、同甘共苦傳為佳話,成為黨領導人民群眾戰勝艱難困苦的重要政治優勢。黨的十八大后,中央政治局及時出臺轉變工作作風的八項規定,把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引向深入。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帶頭執行,吃工作餐,出行不封道、不列隊迎送,讓全社會看到了黨中央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決心和行動。事實說明各級領導干部率先垂范,聚焦上行下效的正能量,堅決做到凡是有規定的都嚴格遵守,凡是要求別人做的自己先做到,凡是要求不能做的自己堅決不做,真正成為人民群眾的“勤務員”、社會公平正義的“守護者”,特權現象在本地、本單位就沒有藏身之地。

(三)不斷加強黨性黨風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夯實“民本位”思想基礎,形成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的濃厚氛圍。

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有著深厚的思想文化基礎。在各個時期,中國共產黨都非常重視對黨員特別是黨的干部的宗旨、信念教育,把為人民服務作為黨的全部理論和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要求共產黨人的一切言論和行動,必須以合乎廣大人民群眾的最大利益,為最廣大人民群眾所擁護為最高標準。當前,要堅持不懈地把加強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思想教育和文化建設作為新時期黨的建設的基礎性工程,把握教育規律,整合教育資源,豐富教育內容,創新教育形式,健全教育制度,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黨的優良傳統教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教育、政績觀教育、個人品德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正確看待手中權力,筑牢“民本位”思想,始終執政為民,廉潔奉公,努力營造濃厚的反對特權的社會氛圍。

(四)健全黨內法規制度,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把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納入法制化軌道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總結以往經驗,提出依靠完善制度來解決黨內問題,制度為權力劃邊界、定規則,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由過去的“運動治黨”走上了“制度治黨”的新路子。這是中國共產黨自身建設的重大創新。當前,經濟社會處于大發展、大轉型時期,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制度的健全完善更為重要和緊迫。一是要進一步加快健全法規制度體系,并在執行上不給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留有規避的空間。既要堵住“后門”防止把部門利益、地方利益、“小集團”利益合法化;又要破解“盲區”,拾漏補缺,完善既有的制度體系。注重程序性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保證廉政法律法規制度有效執行的問責機制和廉政法律法規制度執行評估機制。對國家公職人員違反或偏離職責、私用或濫用公共權力、損害公共職務廉潔、侵害公共管理秩序、損害公共利益等行為及懲戒作出明確規定,并切實提高對之處罰的剛性。二是創新監督思路,讓權力全程運行在“陽光”下。強化決策過程監督,引入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風險和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確保決策民主、科學、合理。建立健全權力透明運行電子網絡平臺。積極拓展權力公開范圍,對權力的授權依據、決策、執行、結果等實行全過程公開,尤其是在黨務、政務、事務、“三公”經費開支、干部使用、人事招聘、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等方面,將全部內容過程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使權力公開透明,不斷提高公眾對權力行使的知曉度。三是建立從嚴懲處機制,對特權實行“零容忍”,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要堅持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不管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只要搞特權,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不搞下不為例和例外。(周朝民  李克平  張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