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對15起公車私用行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
9月16日,德宏州紀委下發了《關于對公車私用專項督查發現問題進行教育整改的通知》,對州直和縣市單位的公務用車在學生上學、放學時段接送小孩的15輛公車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
據悉,9月5日至6日,州紀檢監察機關作風督查組采取暗訪的形式,對芒市地區公車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督查,督查組通過早中晚不同時段蹲點暗訪巡查,共發現15輛州直和縣市單位的公務用車在學生上學、放學時段(早上7:00—7:30,中午11:00—12:00、14:00—14:30,下午17:00—18:00)停放于芒市各所學校門口,經核實,有15輛用于接送小孩上學或放學,其中州直機關8輛,芒市直機關及鄉鎮6輛,其他縣市1輛。州紀委、監察局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相關縣市紀委、監察局分別對15輛公車使用管理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了誡勉談話,責成具體責任人作出書面檢查。
通知要求,全州各級各部門要引以為戒,迅速召開單位干部職工大會,對《德宏州貫徹落實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有關規定的監督檢查辦法》、《關于嚴格廉潔自律堅決糾正“四風”的緊急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進行再傳達、再學習,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精神和態度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省州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