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4名“一把手”向州紀委全會述廉

發布時間:2014-02-18 08:47:00   來源:云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

“有時為迎接檢查考核,參加過個別形式大于內容的事,也參加過一些并非必要的陪同接待或吃請、請吃等……。”梁河縣委書記郭山匯報時直言廉政上存在的問題。

“我愛人在州民族初級中學任教,月收入4800元,女兒在國家統計局城鄉調查隊工作,月收入2950元,家中擁有單元房一套,145平米,汽車一輛,購車價15.6萬元,我本人年工資5.3萬元……。”芒市人民政府市長沙玉莊詳細報告了個人收入、財產、家庭成員等情況。

“本人公務用車已使用10年,四屆局長乘坐,行駛里程26萬公里……。”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藺汝健匯報說。

“我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個人和親屬謀取私利,不直接分管人事、財物、物資采購和工程招標等工作,不直接插手招標采購事項,不搞一言堂……。” 州商務局局長李舟宇匯報說。

211上午,在德宏州紀委全會上,4位縣市黨政和州直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州紀委全會公開述廉,并接受紀委委員的現場質詢、評議,這在德宏州尚屬首次。

此次述廉內容包括六個部分,涉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的政治紀律、民主集中制、廉潔從政規定、改進作風規定和社會公德、家庭道德方面需要向組織說明的情況、個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在廉潔從政方面,既包括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的情況,也有執行德宏州“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物資采購和工程招標以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指重大項目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末位表態制度”的情況。據介紹,述廉對象故意隱瞞、回避重要情況的,將予以通報批評直至黨紀、政紀處分。

述廉對象圍繞述廉內容公開述廉,州紀委委員現場質詢述廉內容,州紀委委員及相關人員現場對述廉對象測評打分。

談到對縣市黨政和州直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州紀委全會述廉的意義,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唐定文說,公開“述廉”,對領導干部來說,就像一面鏡子,把自己“擺”進去,緊扣用人、用錢、用物等敏感問題進行對照,照出自己的差距和不足,矯正自己的行為。對社會公眾來說,它就像一場針對干部的考試,以提問、評議等方式,不斷地“敲打”和提醒領導干部,敦促他們將手中的權力始終沿著正確軌道運行。

唐定文介紹,述廉結果將向州委報告,并反饋給述廉對象。這一述廉制度將堅持實施,今后要求會更加嚴格,隨機提問更多更尖銳。他表示:“各縣市黨政和州直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州紀委全會述廉,屆內全覆蓋。”

對于向州紀委全會述廉,參與述廉的領導干部認為很有必要。郭山說:“對‘一把手’的監督一直是黨內監督難點。讓縣市黨政和州直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州紀委全會述廉,是健全和完善‘一把手’監督的形式創新和制度創新。”參加測評的州直單位干部認為,公開述廉的過程,對領導干部是一次廉政考察,對參與者則是一次黨性黨風教育。

今后每年的德宏州紀委全委(擴大)會,將從各縣市黨政和州直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中抽取8-10名領導干部述廉,所有州管“一把手”任內原則上都要述廉一次。述廉及測評情況記入廉政檔案,并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述廉對象測評得分低于70分的,將被提醒談話或誡勉談話,本人還要作出書面說明并限期整改,所在單位當年廉政考核不得評為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