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紅塔區健全紀檢監察干部工作績效考核機制

發布時間:2014-05-29 08:19:00   來源:云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
近日,紅塔區紀委監察局制定下發《紅塔區紀委監察局機關及派出機構考核辦法》,不斷完善全區紀檢監察干部工作績效考核機制。
  細化量化考核指標。為使考核指標做到內容全面、針對性強,保障考核工作實效,考核指標除了制定共同職責目標外,還根據各室、派出機構職責、區紀委全會部署、上級業務工作安排和領導交辦等工作任務,分別細化量化考核任務到各室、各派出機構和個人,并通過單設加分扣分項,在信息工作和推進反腐倡廉創新等工作方面加重考核的權重。
  科學設置考核方式。考核辦法中注重科學設置考核程序,采取平時考核由辦公室和干部室負責,年終考核則通過各室、派出機構和個人自查、領導綜合評價、考核小組打分、常委會審定等方式,層層逐級開展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保障考核機制順利實施。
  注重考核結果運用。明確了考核結果與推薦評先授優掛鉤,如優秀公務員只推薦個人考核為優秀90分以上人員。考核結果還與干部推薦使用掛鉤、與市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行政效能考核、查辦案件考核、綜合考核獎勵掛鉤。
  嚴格獎懲機制。為確保目標管理考核工作達到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的目的,明確規定:對考核不合格的室、派出機構或個人進行誡勉談話;當年排名委局末位的室、派出機構的人員一年不得參與評先評優,連續2年排名委局末位的室、派出機構,將對室主任、派出機構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連續2年考核末位的個人,將進行工作調整。連續3年考核末位的室主任、派出機構負責人,將建議區委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