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巨貪的"雙面人生"

發布時間:2014-06-18 14:38:00   來源:云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

一個巨貪的"雙面人生"

——中國畜牧業協會原秘書長、全國城市貿易聯合會原副會長沈廣違紀違法案件剖析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發布時間:2014-06-10 08:18

  貪污公款1482萬余元,挪用公款120萬元給他人注冊公司,私設1170萬余元小金庫……

  2012年3月,中央紀委監察部駐農業部紀檢組監察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時任全國畜牧總站協會工作處正處級干部、中國畜牧業協會秘書長、全國城市貿易聯合會副會長的沈廣進行調查,隨著調查的不斷深入,沈廣的“雙面人生”逐漸暴露在世人面前。

  2013年9月,經中央紀委監察部駐農業部紀檢組監察局研究,并經農業部黨組同意,給予沈廣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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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面清廉卻內心貪婪

  沈廣,男,1963年10月生,吉林榆樹人,研究生學歷,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案發時,沈廣只是一名處級干部,他所在的單位是一個社團組織,在常人眼里,這是一個沒有多大“權力”的單位。但沈廣貪污公款1400多萬元,金額之大令人驚訝。那么,沈廣在日常工作中是怎樣的一個人呢?

  “他還是很節儉、很嚴格的一個人。”“在單位工作時,是很盡心敬業的領導。”“是個工作狂。”這是曾經的同事對沈廣的評價。

  “我這個弟弟特別優秀。”這是沈廣的姐姐對他的評價。

  沈廣表面上對自己要求非常嚴格,給人的印象是聰明、能干、穩重。實際上卻是一個偽裝得很巧妙的貪官。

  2007年,在中國畜牧業協會,沈廣由主持工作的常務副秘書長被推舉為秘書長之后,僅僅半年多時間,他就指使協會財務人員將協會賬外資金中某個賬戶內僅有的28萬元,直接匯給了其外甥的個人銀行賬戶。

  沈廣的人事關系在農業部全國畜牧總站。按照有關規定,他在中國畜牧業協會屬于兼職,既不領工資、福利,也不領任何報酬,表面上是很規矩、很清廉的。然而在沈廣廉潔的假象背后,深藏著的是強烈的貪欲,是一系列大肆貪污的行為:

  2009年成都畜牧展,貪污公款239萬余元;2010年北京藏獒展和畜牧展,貪污公款200萬元;2011年青島畜牧展,貪污公款271.9萬余元;2011年沈陽藏獒展,貪污公款179.6萬余元;2012年,南京畜牧展,貪污公款327.1萬余元;2012年,沈陽藏獒展,貪污公款96.3萬余元;貪污藏獒展戶參展費140萬元;此外,沈廣還直接貪污協會賬外資金28萬元。

  導致沈廣一系列貪污行為的原因之一,是沈廣為其妻子所辦的企業輸送資金。

  2006年,沈廣幫助其妻王某加入了吉林中深房地產公司,王某出任董事長。后來公司承接了當地棚戶區改造項目,由于資金運轉不暢,公司陷于困境。

  而此時,由沈廣“主政”的中國畜牧業協會則如日中天,辦展收入十分可觀。在“冰火兩重天”的境遇中,沈廣開始把手伸向了協會的收入,并屢次得手,之后再迂回曲折地把協會的收入注入妻子的公司。

  幾乎每次辦展,他都會處心積慮,精心策劃,想法撈錢。以2009年成都畜牧展為例,中國畜牧業協會和全國畜牧總站共支付給成都某會展中心費用291.5萬元,沈廣貪污了其中的201.3萬元,不僅如此,沈廣還將成都市政府給協會的展會補貼款37.8萬元貪污,貪污比例高達82.1%。南京畜牧展,其貪污的比例更是高達97.9%。

  他除了利用特殊身份直接從展會中貪污協會的大額公款外,還在舉辦的藏獒展中假借對有帶動影響作用的參展戶減免參展費的名義,暗中收取部分展戶費用占為己有。

  2011年藏獒展結束后沒兩天,沈廣給北京一位參展的養殖戶打電話,讓參展戶們交參展費。幾天后,沈廣自己開車到這位養殖戶的獒園,把兩家獒園的60萬元參展費以現金形式收走。當時沒有其他人在場,沈廣也沒有開收據。用這種手法,沈廣一共四次累計貪污了協會應該收取的參展養殖戶參展費140萬元。

  可以這么說,不管錢多錢少,沈廣“大小通吃”,可以想象其貪婪的欲望是何等的強烈。

  職級不大,“撈錢”招數不少

  中國畜牧業協會是由從事畜牧業及相關行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組成的全國性行業聯合組織,是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盈利性社會團體,在行業指導中擔負服務、協調、維權、自律、管理等職能。沈廣任該協會秘書長,具體負責協會日常工作。

  按照人們的一般理解,社團組織不管錢、不管項目、不管資源,沒有什么權力,沈廣也只是一名處級干部,不是什么高官,可誰也沒想到竟然發生了貪污千萬元的大案。那么,沈廣是怎樣將這些巨額公款占為己有的呢?

  調查結果表明,沈廣作案的手法雖然不十分高明,但卻十分隱秘。他多次借協會舉辦畜牧展、藏獒展的機會,采取簽訂“陰陽合同”、虛假協議、收入不入賬等方式將公款竊為己有。

  沈廣曾在悔過書中說:“我還是全國城市貿易聯合會的副會長,在展覽行業有一定的地位和影響力。各展館和展覽公司都能給協會的兩個展會各項費用相對較低的價格,為竊取協會資金提供了條件。”

  2009年,中國畜牧業協會在成都舉辦中國畜牧業暨飼料工業展覽會,在展覽會籌備期間,沈廣陪同全國畜牧總站的領導與成都某展覽中心簽訂了協會、全國畜牧總站、成都某展覽中心三方合同;事后,沈廣背著領導,又私自簽訂了協會和成都某展覽中心的一份合同,通過壓低價格侵吞了協會公款201.3萬元。

  簽訂“陰陽合同”是沈廣走的第一步,接下來,沈廣又精心設計了資金轉移線路圖。通過與展覽中心簽訂虛假協議將錢轉到廊坊某印刷企業,再轉到與吉林中深房地產公司有緊密關聯的長春某建筑公司,最后將這筆錢用于償還為吉林中深房地產公司解決資金問題而欠北京某中介公司的借款。

  案件調查人員發現,沈廣貪污的每一筆錢都費盡周折,主要是因為沈廣設計的資金轉移線路極為隱秘。然而,沈廣對這種資金曲折迂回的搬運,卻游刃有余,操作得極為嫻熟,可謂是順風順水、一路暢通。

  為什么這些環節中的所有人會聽從沈廣的安排,在客觀上支持、縱容了沈廣的違紀違法活動?

  北京東方世源展覽展示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某多次幫助沈廣轉移資金,在接受調查時,他的表述揭開了謎底:“我要爭取與中國畜牧業協會合作,沈廣向我提出要求,我答應他了。并且通過這種方式,沈廣以后能給我更多的業務。”成都某會展公司的左某則在談話筆錄中承認一直想爭取中國畜牧業協會去他們那里舉辦展會。而廊坊的徐某則回答說:“因為我們與協會有業務往來,為了保持業務關系,沈廣讓我幫他轉款,我不敢不辦。”

  看似管理規范,實際漏洞很多

  中國畜牧業協會建立了一整套管理制度,有關部門曾多次對協會的財務進行審計,但均未發現問題。

  《中國畜牧業協會財務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協會職員借款、費用報銷應首先經部門主任初審,分管副秘書長審核,財務部主任復核,報財務負責人審批,最后由出納付款。

  表面看來,中國畜牧業協會有一個“干凈”的大賬,但其背后卻掩藏著一個由沈廣秘密設立的、由言聽計從的財務人員具體操作的小金庫:從2006年1月起,在沈廣的安排下,以方便藏獒養殖戶為名,先后以協會財務人員的名義在銀行陸續開設十多個銀行賬戶,累計存入資金1170.9萬余元。

  特別是在2010年清理小金庫的工作中,中國畜牧業協會沒有如實上報小金庫的情況。“這個我們直到最后案發才知道。”中國畜牧業協會副秘書長劉強德說,“因為每次審計的時候,不管是上級單位,還是我們協會秘書長辦公會,都反復告訴我們,協會在這方面是受表揚、很正規的。”

  為了更方便地進行資金往來,沈廣經過了周密的安排,將設立小金庫的事情對秘書處班子成員進行了封鎖。沈廣知道,知曉秘密的人越少,就越安全、越“保險”。

  小金庫成了沈廣的“自留地”,只要沈廣有要求,財務人員就隨意支付資金。小金庫的支出十分混亂,有大量不正規收據,甚至有幾十萬元一張的“白條”入賬,其真偽很難辨別,有的銀行賬戶已經銷戶,給資金去向的調查帶來很大的困難。正是由于沈廣將大量不合規的單據從小金庫支出,才使得協會“大賬”顯得很干凈,以至于幾次審計都沒有發現問題。

  在與司法人員的談話中,沈廣曾有這樣的表述:“國家三令五申禁止設置賬外資金,我的做法是不正確的。我的思想上存在麻痹的問題,沒有對這個問題及時制止,沒有充分認識到賬外資金的危害。”

  個人業績明顯而單位損失重大

  客觀地講,沈廣大學畢業后在多個崗位上表現出了較強的工作能力,特別是擔任協會秘書長后,取得了明顯的成績。中國畜牧業協會在短時間里,幾乎從零做起,迅速成長為全國知名的協會。隨著協會的發展壯大,沈廣把協會發展取得的成績當成了個人的功勞。

  沈廣在悔過書中說:“2001年10月,我被調到全國畜牧獸醫總站籌建中國畜牧業協會,先后擔任常務副秘書長、秘書長。十多年來,協會在農業部、民政部各有關部門的支持和各級主管人員的領導下,經過籌建、起步、壯大、發展成全國知名的行業協會,國家首批13個5A級社會組織之一。”

  對于協會資金的性質,沈廣有這樣的表述:“我有一個更極端錯誤的認識:協會資金不是國家財政撥款,是我帶領工作人員省吃儉用積累下來的,這種極端認識助推我走上了犯罪道路。”

  沈廣為協會發展是做出了貢獻的,但是沈廣違法犯罪給協會帶來的后果也是嚴重的,不僅在經濟上造成了巨額損失,而且在聲譽上帶來了很壞的影響。

  沈廣利用其擔任中國畜牧業協會秘書長的影響力貪污行業協會公款,千方百計設計轉移資金線路,處處偽裝,企圖逃避法律的制裁,然而,偽裝的外衣終被撕破。

  2013年11月19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沈廣貪污案。經法院審理認為,沈廣侵吞、騙取公款的行為已構成貪污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其到案后能如實供述并坦白多起犯罪事實,積極退賠全部經濟損失,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處被告人沈廣有期徒刑十五年。(記者 陳全 通訊員 農紀宣)

沈廣悔過書

  ●回想工作以來走過的路程,自己幾乎是法盲,總以為不會犯法,在犯罪道路上認識不清,思維模糊,每次伸出罪惡之手竊取協會資金時都抱有僥幸心理,一方面覺得做得隱蔽,協會資金積累量大,閑置不用,工作人員是按指示辦事,價格又比市場低,很難察覺;另一方面自認為各種關系處理較好,有事求求領導、朋友,說說情就過去了。但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所犯罪行遲早會被發現、查處、制裁。

  ●中國畜牧業協會是在各級領導的支持下,我帶領工作人員幾乎從零做起,從而也樹立了我在協會工作的“權威性”,取得了領導和同事們的信任,導致幾次竊取協會展會資金,同事們沒有發現,這種“權威性”助長了我的犯罪行為。

  ●我在全國展覽行業的“權威性”也是隨兩個品牌展會規模加大而逐漸提高的。同時我還是全國城市貿易聯合會(協調全國展覽行業)的副會長,在展覽行業中有一定的地位和影響力。各展館和展覽公司都能給協會的兩個展會各項費用相對較低價格,為竊取資金提供了條件。

  ●我有一個極端錯誤認識,協會資金不是國家財政撥款,是我帶領工作人員省吃儉用積累下來的。這種極端認識助推我走上了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