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縣建立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抽查制度 加強干部...

發布時間:2014-06-25 14:44:00   來源:云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

近年來,澄江縣從加強干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目的出發,將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范圍延伸至科級干部,從2010年起就在全縣推行科級領導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并逐年進行完善。但信任不能代表監督,申報不等于真實,要加強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監督,就必須核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真實性。為此,澄江縣委、縣政府制定了《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抽查暫行辦法》,開展對科級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抽查。

該辦法明確抽查對象為全縣正、副科級干部。由縣紀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抽查組,進駐被抽查對象所在單,采取預告、召開座談會、查閱相關資料、走訪相關人員、到有關部門調取資料等形式對領導干部填報事項的真實性進行核實。辦法還規定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當年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領導干部總數的10%。對于領導干部未按時報告或報告事項不清楚、不完整的必須限期報告;未在限期內報告的,進行提醒約談;對存在故意漏報、謊報、捏造有關事項等不如實報告、隱瞞不報的,視情況對其進行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檢查、取消評優評先資格、通報批評等問責;有違紀問題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按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3年,全縣371名科級干部填報了個人有關事項,但在抽查中發現,有13名領導干部填報個人有關事項不完整,存在漏報的現象,抽查組及時責成13名干部限期重報。

澄江縣通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抽查,一方面增強了制度的執行力,把個人報告有關事項的要求落到了實處;另一方面提高了領導干部的認識,增強了如實申報、按時申報、及時申報和接受監督的自覺性;再一方面,抽查采取預告形式,拓展了領導干部監督的群眾途徑,增加了監督領導干部的信息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