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坪:充分發揮辦案治本功能

發布時間:2014-07-04 10:38:00   來源:云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

近年來,怒江州蘭坪縣紀檢監察機關在案件查辦中,以暢通群眾訴求渠道為抓手,加強案件剖析,重點查辦腐敗案件和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為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證。

突出辦案重點。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加強安全辦案工作責任,規范案件線索和案件監督管理,實現辦案安全零事故和辦案人員零違紀。深入開展案件剖析、總結通報和警示教育,協助發案單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充分發揮案件查辦的治本功能,實現查辦案件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紀效果。

加大辦案力度。牢固樹立“有案不查是失職,不查大案要案是不稱職”的理念,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參與工程領域、土地管理、礦產資源開發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腐敗案件和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案件。以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

轉變辦案方式。按照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原則。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黨員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糾正、早查處。對黨員干部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通過約談、函詢、誡勉談話等方式,及時給予提醒、教育,防止防止小問題釀成大錯。嚴格區分一般性錯誤和嚴重違紀違法、工作失誤和腐敗行為的界線,保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安全文明辦案。規范信訪舉報渠道,實行案件線索“月分析、季排查”,完善信訪舉報受理工作。加強案件線索管理,按照擬立案、初核、暫存、留存和了結的標準處置線索,堅持執行重要案件線索、重要辦案文書、辦案措施使用、辦案協調協查和涉案款物“五個統一”管理模式,完善案件線索集中管理和處置工作機制。認真落實辦案紀律規定,嚴格遵守案件審查程序、辦案紀律和保密紀律,建立健全辦案主辦人制度和辦案安全責任制。嚴格辦案安全責任追究,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堅決杜絕辦案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案件審理工作,充分發揮案件審理的審核把關和監督制約,確保各類案件調查處理程序合法、證據充分、手續完備、處理恰當。

強化查辦案件。加快成果轉換運用,完善案件揭露和查處機制,堅決查處各類違紀違法行為,切實保持了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2013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收到信訪舉報55件,立案18件18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8人,其中涉及科級領導干部3件3人,挽回經濟損失37.94萬元。(和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