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領導干部舉辦喬遷宴請是違反規定,你知道嗎?”。年初,怒江州瀘水縣某學校副校長因違反規定,舉辦喬遷宴請,被紀委工作人員在檢查中發現,經調查核實,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沒收違規收受禮金1.8 萬余元,并在全縣范圍內進行了通報,起到了很強的震懾警示作用。
去年以來,怒江州瀘水縣紀委監察局把治理黨員領導干部大操大辦歪風,作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整治“四風”問題的突破口,采取嚴明紀律要求、強化輿論宣傳、嚴格申報程序、加強監督檢查等措施,有效遏制了大操大辦、盲目攀比歪風,黨風政風、民風社風明顯好轉,在全縣營造了勤儉節約、風清氣正的社會氛圍。
一是嚴明紀律要求。制定下發了《瀘水縣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明確除本人、子女結婚,父母、配偶、子女以及無子女直系親屬的喪事外,不準以喬遷建房、工作變動、退休、安墳立冢、本人及親屬生日以及子女滿月、“百日”、入學、升學、入伍、就業等名目操辦宴請收受錢物。操辦婚宴不得超過50桌,不準同城男女方多次操辦或以多點設宴等方式變相操辦,不準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參加婚喪喜慶活動,不準使用公車,不準用公款支付應由本人承擔的費用,不得影響公務活動、機關工作秩序和公共秩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要自覺帶頭移風易俗,嚴禁講排場、比闊氣、大操大辦。
二是強化宣傳教育。利用電視臺、網絡等媒介,對規定內容進行大力宣傳報道,并通過開展廉政提醒談話、干部任前談話、家屬助廉談話等談話制度,提醒黨員干部自覺遵守紀律規定。同時,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組織機關干部職工對規定內容進行認真學習,確保辦理婚喪嫁娶事宜的相關規定傳遍大街小巷,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是嚴格申報程序。要求黨員干部職工辦理婚嫁事宜提前10天報告,喪葬事宜應及時報告,并在事后15日內報告辦理情況,并如實填寫辦理婚(喪)事宜報告表。縣四套班子主要領導向州紀委報告,其他縣處級干部向縣委報告,并報縣紀委備案;縣級單位干部職工向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報告,并報聯系紀工委備案;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向縣紀委報告;鄉(鎮)干部職工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向鄉(鎮)黨委報告,并報鄉(鎮)紀委備案。
四是加強監督檢查。縣紀委監察局通過明察暗訪,深入到辦理婚喪喜慶事宜地點及酒店進行事中檢查、事后核查,對事前不申報、事后不如實報告的,對當事人進行警示訓誡;對超規模大操大辦或借機斂財的,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違規批準申報的,嚴肅追究批準單位相關人員的責任。對群眾舉報、抽查巡視和明察暗訪中發現的違反規定大操大辦人員進行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并根據情況,對不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紀檢監察負責人追究領導責任,確保不出現黨員干部違規操辦婚喪嫁娶事宜行為。(彭佩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