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澤縣干部作風改進見成效

發布時間:2014-10-16 10:31:11   來源:曲靖市紀委

會澤縣建立四項機制在懲治腐敗中堅持抓早抓小,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及時制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切實保護黨員干部,防止腐敗滋生蔓延,取得實效。

健全案件線索收集發現機制。加強案件線索的收集排查工作,從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查找腐敗線索,重點排查五類情況:一是縣紀委在接待群眾信訪舉報和投訴過程中發現的重要案件線索。二是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機關及其領導批辦和轉辦的信件、信函。三是縣紀委在廉潔自律、責任追究、案件檢查、執法監察、作風督查、重點領域突出問題治理、糾風治亂等業務工作中發現和掌握的重要案件線索。四是其他執紀執法機關發現和移交的重要案件線索。五是新聞媒體披露的重要案件線索。今年截止9月底,共排查線索83條,轉立案46件,處分47人。同時大力獎勵實名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或在案件查辦中主動提供線索和證據的,經查證屬實為國家、集體直接挽回或減少重大經濟損失的,按沒收、追繳違紀所得總額的2%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0元);使違紀者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以上處分的,或者提供線索和證據對突破大案要案起重要作用的,給予3000元以下的獎勵。

建立案件快查快辦保障機制。嚴格案件查辦時限要求,提高辦案效率。建立領導干部非職務行為過問案件登記制度,案件承辦人必須把領導干部非因工作需要而為辦案對象說情、請求關照或者以其他方式過問案件的情況記錄在案,并逐級上報視情節作出相應處理。規范案件線索移送,公、檢、法機關在治安管理處罰、案件偵查、案件判決或裁定、案件執行工作中,發現黨員、干部或行政監察對象涉嫌違紀的,從作出決定或判決后三十日內必須向縣紀委監察局移送案件。行政執法和監督部門發現涉及黨員、干部或行政監察對象涉嫌違紀的,要在決定移送案件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移送完畢。今年公檢法共移送縣紀委處理6件。

推行干部談心提醒教育機制。把談心提醒教育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干管權限和責任分工,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談心提醒教育由各級紀檢監察機構負責組織。把在紀檢監察信訪或投訴熱線中反映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在查辦案件中有輕微問題但不構成違紀的;在社會輿論、群眾議論和網絡輿情中反映比較強烈但沒有明確具體問題的黨員干部確定為談心提醒對象。今年以來共開展談心51人,通過面對面地談心提醒,對黨員干部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變居高臨下的教育為個性化、暖色調、溫情式的教育,變被動查處為主動防范,把可能發生的腐敗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實現對干部的關愛教育。開展談心提醒教育,做到“無不”,即:談話內容不做記錄,不要求談心對象寫檢查,不要求談心對象簽字,不入談心對象檔案,不向談心對象所在單位通報。

完善重點領域預防腐敗機制。通過認真認真總結和分析信訪舉報、案件查辦和問責工作信息,科學研判腐敗易發高發領域,合理確定了一批預防腐敗重點單位。每季度由辦案室定期排查一次腐敗重點領域,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重要崗位的領導干部有針對性的開展談心提醒,對發現問題及時抓早抓小處理。建立紀委委員監督重點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度,發揮縣紀委委員信息收集、巡察、評議三項職能,紀委委員了解掌握、密切關注聯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及班子廉潔自律情況,通過參加預防腐敗重點單位的黨政正職述廉會議、班子民主生活會等方式,現場進行質詢和測評,督促整改存在問題,達到促進預防腐敗重點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今年3月組織召開科級領導班子黨政主要負責人述廉大會,5家鄉鎮5家縣直單位共10家單位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委員、部分縣“兩代表一委員”、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及述廉對象所在單位代表等共280余人進行了公開述廉,全面報告擔任現職以來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黨的政治紀律、遵守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和改進工作作風等方面情況并接受質詢和評議。

通過在懲治腐敗中抓早抓小,會澤縣紀委的信訪總量相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1%,更多的人謀事干事,黨員干部執行力增強,社會風氣明顯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