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坪縣扎實開展國家公職人員在職不在崗專項整治活動

發布時間:2014-10-23 09:55:00   來源:怒江州紀委

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怒江州蘭坪縣扎實開展國家公職人員在職不在崗專項整治活動。對全縣82個單位進行了3輪次督查核實,對存在在職不在崗情況的72名干部,進行了分類處置。

在專項整治中,成立了由縣紀委監察局牽頭,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等部門組成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對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司法機關、人民團體和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含非領導職務干部)的工作人員進行專項整治。重點對以身體狀況不好或年齡偏大為由,未經組織人事部門批準,長期不在原單位上班的人員;未經組織人事部門批準,私自離職經商,但仍領取工資的人員;長期曠工不上班人員;其他形式的在職不在崗人員進行整治。

按照《關于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開展四個專項整治行動的實施方案》的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認真逐一進行全面排查、自查自糾,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送至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專項整治工作組在各單位自查自糾報送的問題線索基礎上深入部門,對82個單位進行了3輪次督查核實,簽訂了承諾書82份。經專項整治工作組梳理匯總,共核查發現72名干部存在在職不在崗問題。對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達到退休或提前退休條件的24人,給予辦理退休或提前退休手續;對長期借調的14名干部,給予完善調動手續;對因病長期不能正常上班,達不到退休條件的20人,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完善請銷假手續;對3名長期曠工不上班的工作人員,責成有關單位給予解聘處理;對2名與單位簽訂協議離崗進行勤工儉學的教師,責成單位終止勤工儉學協議,督促回單位正常上班,并將2人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財政核發的工資按規定予以追繳上存國庫,涉及金額11.9萬多元。通過此次專項整治活動,有效解決了群眾反映強烈的干部在職不在崗突出問題,切實轉變了干部工作作風和紀律意識,進一步加強了黨風廉政建設,維護黨風黨紀,樹立黨和政府良好形象。 (羅四肥 和海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