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來,景洪市紀委積極推進“每一個鄉鎮(農場)紀委必須有一件自辦案件”的工作理念,加大鄉鎮案件查辦工作力度。
主動協調聯系其他部門,及早發現案件線索。市紀委積極與公安、檢察機關及其他執法機關溝通協調幫助鄉鎮紀委從其執法中發現案件線索。如通過州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勐養派出所為勐養鎮紀委、基諾鄉紀委排查黨員違紀線索2件。
從查處案件中深挖線索。市紀委鼓勵鄉鎮紀委從查處的鄉鎮典型案件中深挖發現案件線索,如通過查處勐龍鎮小棵木村小組組長天法貪污一案為勐龍鎮紀委挖掘黨員違紀線索1件。
從市紀委抽調辦案人員進行指導。對鄉鎮在排查過程中發現的案件線索,市紀委及時派辦案人員跟進,指導鄉鎮(農場)辦案人員按照辦案程序進行初核、立案、調查、移送審理,在指導辦案中提高辦案能力和案件質量。如為景訥鄉紀委排查案件線索1件,為勐養農場紀委排查案件線索1件。
目前,景洪市11個鄉鎮(街道)、5個農場立案24件26人,已辦結處理20件21人 ,正在調查4件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