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30日召開的玉龍縣紀委十二屆五次全會上,拉市鎮、大具鄉、寶山鄉、巨甸鎮、黎明鄉5個鄉鎮的黨委書記及人保局、民政局、文廣局、交通局、審計局、衛生局、國土局、教育局、住建局9個部門的局長分別向紀委全會述廉。
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馬文祥主持述廉會議。縣紀委委員分別對14名述廉對象進行質詢、提問。向紀委全會述廉的對象及所在單位代表各5名,縣監察局副局長、縣紀委監察局各室主任、各紀工委書記、監察分局長,縣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及相關科室人員,鄉鎮紀委書記,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各5名參加了會議。市紀委第八紀工委書記曹炳文應邀參加會議。
在述廉會上,每人用10分鐘時間述廉,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執行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情況、執行廉潔從政規定的情況、執行改進作風規定的情況、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等進行說明,既總結成績也“晾”出自身的不足。每名“一把手”述廉結束,由縣紀委委員進行質詢、提問。質詢、提問現場,紀委委員們的問題都針鋒相對,絕不含糊。在質詢、提問的基礎上,參會人員根據述廉對象的述廉報告、平時掌握了解到的情況進行民主測評打分。
臺上自述工作晾不足,臺下現場提問做測評。向紀委全會述廉在我縣今年已是第二次開展,活動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反響強烈。與會人員普遍認為,用民主測評的方法對領導干部進行考評,擴大了民主,體現了干部考評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強化了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推進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
玉龍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馬文祥表示,測評結果統計匯總后向縣委報告并反饋述廉對象,同時作為述廉對象的考核依據廣泛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