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政府性投資工程建設等市場活動的監督管理,規范市場活動各方行為,建立市場活動誠信體系,遏制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滄源自治縣制定出臺《滄源佤族自治縣政府性投資工程建設等市場活動不良行為記錄黑名單制度管理暫行辦法》。
一是明確了《暫行辦法》的目的、適用范圍、行為記錄和負責建立、管理、查詢機構等。二是對不良行為記錄黑名單的信息來源及認定依據作了7個方面的具體規定。三是對各單位和機構及從業人員列入黑名單的不良行為分別作了具體規定,其中:招標單位及相關人員共6個方面;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共9個方面;投標單位及從業人員共9個方面;評標專家共5個方面;工程施工、監理、勘察、設計等機構及從業人員共15個方面。四是對招標單位自行組織招投標活動、招標單位委托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投標活動和被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投標活動等必須對潛在投標單位及相關人員的不良行為記錄情況進行查詢分別作了具體規定和要求。五是對各單位和機構及從業人員違反《暫行辦法》如何進行責任追究分別作了具體規定。六是對行政監管部門如何監督管理《辦法》作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