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全縣新任和交流任用科級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增強領導干部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文山州麻栗坡縣紀委、縣委組織部聯合下發了《縣管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規定》。
《規定》要求: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任用的干部公示結束后,下發任職通知之前,縣紀委領導會同縣委組織部領導對決定任用的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新任和交流任用的縣管各鄉(鎮)黨政主要領導、縣直部門、人民團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干部的任前廉政談話,由縣紀委書記或委托縣紀委副書記進行;新任和交流任用的其他科級干部的任前廉政談話,由縣紀委副書記或委托縣紀委干部室主任、黨風教育監督室主任進行。談話從三個方面提出要求: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和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結合不同領導崗位的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提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針對個人情況,對其提出廉潔從政的其他要求。談話對象要報告個人及家庭成員基本情況;本人執行黨的紀律、作風建設以及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情況;對新任職后抓黨風廉政建設及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目標和個人廉潔自律的具體措施;其他需要報告和說明的問題。談話結束后簽訂《領導干部廉政承諾書》。
任前廉政談話的結果,及時反饋縣委,沒有發現影響談話對象任職情形的,下發任職文件。目前,全縣已有43名擬任用科級干部按《規定》簽訂了《麻栗坡縣擬任用領導干部廉政承諾書》和填報了《麻栗坡縣擬任用科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情況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