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紅河縣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要求,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采取多項有效措施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促進公正廉潔,收效明顯。
抓組織領導,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每年年初,該縣及時召開會議對全年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專題研究,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納入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目標責任管理,由縣委書記、縣長與各鄉鎮、部門主要領導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鄉鎮、部門領導與本部門內設機構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通過層層簽訂責任書,把責任目標細化分解到各鄉鎮、部門和內設站股所室及每一位黨員干部,并要求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把黨風廉政建設經常想在心上,緊緊抓在手上,常抓不懈,緊抓不放。同時,將廉政責任落實情況納入該縣各級各部門各項工作考核辦法,與黨員領導干部的責、權、利直接掛鉤,兌現獎懲,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抓教育引導,培育廉政文化建設基地。該縣各個鄉鎮、部門把廉政文化建設作為黨員干部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的重要內容抓實抓好。將廉政文化作為基礎工程來抓,不斷探索廉政文化建設的新領域新方法,長抓常新。把廉政文化的內容進行多樣化滲透,營造春風化雨式、充滿人情味的廉政文化氛圍,使黨員干部在潛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得到啟迪。目前,全縣在13個鄉鎮和64個縣級部門共建設廉政文化長廊教育基地77個,開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家庭廉內助教育、法制教育、領導干部講廉政黨課等宣傳教育培訓90多場次,受教育人員達5000余人次。
抓班子帶隊伍,主要領導發揮帶頭示范作用。該縣加大對黨委書記、主要負責人政治理論教育,強化政治責任和擔當意識,并于今年8月29日至31日在縣委黨校舉辦紅河縣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專題培訓班,要求各鄉鎮、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大事、要事來抓,破除抓黨風廉政建設是紀委負責的片面認識,統籌推進抓改革、促發展、保穩定、反腐敗,要以身作則,帶頭率先垂范,躬耕不輟地種好“責任田”,毫不退縮地堅守“主陣地”。形成“一把手”認真落實廉潔從政各項規定,管好自己,管好家屬和身邊的工作人員,更要負起責任,敢抓敢管,敢于碰硬,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的良好局面,切實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抓考核評價機制,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在考核方法上,該縣實行“三個結合”:一是責任主體責任制的執行情況與干部考核相結合,與工作目標、年度考核相結合;二是責任主體負總責的基本要求與具體工作任務相結合,做到既要有總的責任考核要求,又要結合當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具體任務進行考核;三是定量與定性要求相結合。年底,各縣委常委親自帶隊,開展檢查考核活動,并召開專門會議聽取檢查情況匯報。
抓責任追究,加大問責力度。該縣把責任追究作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云南省委十項規定、紅河州委“十不準”、《紅河縣國家公職人員辦理婚喪喜慶事宜規定》和作風建設的“牽引繩”,制定責任追究辦法,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機制,堅持有錯必究、有責必問,防止落實各級各項規定“掛空擋”,全力維護中央和省、州、縣各項規定的權威性。今年以來,先后10余次組建明察暗訪組,對全縣13個鄉鎮、91個村(社區)、60多個縣直部門進行了明察暗訪,對明察暗訪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相關單位反饋,如實報告縣委、縣政府,通過縣紀委文件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評,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列為下次明察暗訪的重點。截至目前,對違反會風會紀問題的3起3人、對公車使用管理不嚴格的1個單位、對學習貫徹有關會議精神行動遲緩及學習傳達不到位的4個鄉鎮7個縣直部門、對違反《紅河縣國家公職人員辦理婚喪喜慶事宜規定》1人進行了向全縣通報批評并作書面檢查。對會議中睡覺、玩手機8個單位9人在縣電視臺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