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縣嚴把“三關”促政府采購陽光交易

發布時間:2014-12-02 14:48:40   來源:文山州紀委

為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促進政府采購陽光交易,富寧縣嚴把三關確保政府采購招投標環境公開、公平、公正。

嚴把采購文件審核關。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對每次采購單位提供的采購文件材料進行審核,對文件編制的內容及格式做出統一規范要求,及時糾正了一些采購文件材料存在指定供應商和品牌型號的問題,有效避免工作失誤,杜絕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維護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秩序。

嚴把評審專家評審關。采購管理部門對每個采購項目評審專家的抽取進行嚴格的監督,每次參與評標的專家,都是從我縣由200余名專家組成的專家庫中臨時隨機抽取,避免提早定人泄密等現象。評標過程中,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每次評標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全程監控并刻錄光盤存檔備案,強化政府采購活動實時監控,與財政、縣監察局加強分工協作,促進政府采購活動規范有序,確保政府采購活動更公平、公正。中心成立已來,無一例因專家抽取違規、泄密或違規評標現象發生。

嚴把信息公開發布關。全縣所有政府采購信息均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網、文山州公共資源交易網、富寧縣公共資源交易網等指定媒體上規范發布,提高同類產品供應商的知曉率,讓更多的供應商參與競爭,在節約財政資金的同時,確保采購人能買到物美價廉、性價比高的貨物或設備。同時,中標候選人及中標價也在相關媒體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政府采購中違法違紀行為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嚴厲查處,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購招投標環境。

截止目前,今年富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共受理政府采購項目164項,交易金額11956.79萬元,節約財政資金1508.58萬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打造陽光采購環境,提高了政府采購活動的透明度,提升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全縣廉政建設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盧新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