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展監督工作過程中,“發現問題難”一直是困擾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工作的一大頑癥。近期云南省玉溪市華寧縣紀委監察局建立的巡查制度,為破解這一難題提供了一把鑰匙。
該縣巡查制度的主要做法是,縣紀委監察局根據平時掌握的群眾信訪訴求及案件線索情況,有針對性地確定三家單位作為巡查對象;抽調審計、財政、紀檢監察、組織、政府辦等部門人員組成巡查組并對其進行業務培訓;集中一個月時間進駐被巡查單位,期間,通過召開動員大會、聽取工作匯報、設立征求意見箱、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信訪等方式,廣開問題反映渠道;從查閱會計資料和個別談話切入發現問題并深入鄉鎮調查核實。由于工作周密細致,成效得以顯現:巡查中發現了一些案件線索和16個存在問題,提出了16條意見建議。目前。案件查辦部門對相關線索初核后已轉立案2件,均涉鄉科級領導干部。“巡查”制度實施后,初步收到了拓寬案件線索來源,有效傳導監督壓力,凸顯辦案高壓態勢,提振群眾反腐信心,強化紀檢監察機關權威等積極成效。對此,社會各界反映熱烈。
審視該縣巡查制度不難發現,其間閃耀著三個不容忽視的“亮點”:監督積極主動、監督深入內部、監督保障有力。所謂“積極主動”,就是紀檢監察機關主動出擊,打破了以往收到舉報才查辦、部門聯系才參與等“傳統習慣”;所謂“監督深入內部”,就是監督內容直指單位賬務等核心環節,改變了以前對“三重一大”事項聽聽方案、提提建議的慣常做法;所謂“保障有力”,就是縣委大力支持、紀委周密部署,保證了專門時間、專業人員、專項條件。難怪乎巡查制度一經推出,便初戰告捷!
“下步,我們將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前提下,向縣委加強請示匯報,爭取將巡查制度上升到縣委層面運作,同時,根據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求,適時開展專項巡查。”在介紹巡查情況時,華寧縣紀委主要負責人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