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報記者)7月14日,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省委第十巡視組向省水利廳反饋巡視情況。
省委第十巡視組組長朱飛云、副組長孫保榮,省委巡視辦副廳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劉成志向省水利廳黨組書記楊立華反饋了巡視情況,組長朱飛云代表巡視組向省水利廳黨組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楊立華主持反饋會議并作表態發言。
朱飛云指出,省水利廳黨組團結務實,堅持民主集中,重視黨建工作和反腐敗工作,認真履行主體責任。但也反映出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項目立項上領導表態多、資金監管不到位;招投標管理還有缺陷、個別招投標存在暗箱操作、工程存在分包現象;對州市、縣市區兩級監管失之于寬,監管系統不能及時發現問題,州市、縣市區兩級腐敗案件多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方面,亂發錢物、違規收取評審費、“以拖索要”等問題依然存在。在選人用人和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選拔干部視野不夠開闊,個別干部任職存在違反有關干部選拔任用規定的問題。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
朱飛云代表巡視組提出了四點意見建議。一要建立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防滲墻”,按照“制度、陽光、競爭”六字防腐要訣,探索建立高危環節廉政風險防范機制。二要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的貫徹落實,堅決反對“四風”,嚴肅黨紀,形成警示,樹立為民服務的形象。三要加強黨建工作。完善建立五位一體的黨建工作體系,解決好水利發展和黨風廉政建設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問題。四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和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認真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拓寬選人用人視野。
楊立華表示,省水利廳將認真組織學習貫徹巡視組反饋的意見建議,全面進行對照檢查,認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內容、整改目標、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和整改時限,定人定責,確保整改質量。廳黨組將把責任擔當起來,不就事論事,不敷衍了事,不應付差事,自覺把巡視工作與水利業務工作融為一體,轉變“重業務、輕黨建”的思想,在“邊巡視、邊整改”的基礎上,舉一反三,堅決把各項整改要求落到實處,推進云南水利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