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洱市委關于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

發布時間:2014-12-04 08:54:09   來源:省委巡視辦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4年4月14日至6月20日,省委第六巡視組對普洱市進行了巡視,并于7月22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普洱市委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工作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一)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形勢依然嚴峻,扶貧、農業、社會保障等領域腐敗案件時有發生,市、縣政府領導有參與企業交易行為”整改情況:開展強農惠農、教育等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嚴肅查辦侵害群眾權益的案件。今年以來,全市共查處征地拆遷、安全生產、環境保護、醫療衛生等領域問題95起,113人。糾正規范68名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

(二)關于“存在領導干部以權謀私、個人生活作風、公款消費、不按規定招投標等問題”整改情況:制定下發了《普洱市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方案》。6名縣(區)或部門主要負責人在市紀委全會上進行現場述廉并接受測評,對新提拔的42名市管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追究了56人失職瀆職行為。嚴格規范公務接待,上半年,全市公務接待批次減少52%,接待費用減少63%。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加大查辦案件力度。今年1至8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各類信訪舉報757件,初核192件,立案155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18人,移送司法機關8人。

(三)關于“2013年3月市委主要領導調整前,市委辦等部門費用支出過大,少數部門存在財務管理混亂”整改情況:開展市直單位“三公”經費專項檢查,從財政、審計等部門抽調31名干部組成7個檢查組,對市直單位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市委辦、市政府辦、市接待處、市旅發委、市茶業局,以及昆明、北京、上海三個辦事處8家單位進行了重點檢查。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方面

(四)關于“極少數領導干部對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識不到位,征求意見不深不廣,會風文風轉變不明顯”整改情況:對極少數領導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積極性不高、帶頭作用發揮不明顯的2個縣(區)和18個市直部門下發整改通知,約談7名單位“一把手”。全市各級黨員干部直接到群眾中聽意見5.1萬人次,召開民情懇談會7300余場,共征求到意見建議3.79萬條。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同比減少17.8%,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印發的文件數量同比減少29%。

(五)關于“個別領導干部工作不務實、不落實,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解決矛盾問題較少”整改情況:按照“8433”要求扎實推進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解決“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問題。全市機關建立聯系服務點1470個,39496名聯戶干部直接聯系群眾249538戶,協調項目1114個,落實項目資金3.3億元。認真落實隨機調研制度,改進調研方式。全市共開辦“廉政食堂”159個,村開辦“廉政伙房” 729個。

(六)關于“個別領導干部熱衷于政績工程、形象工程”整改情況:叫停形象工程1項,對資金規模達到100萬元以上的項目進行財政支出績效評估。抓緊研究制定開展綜合目標管理考核與督查工作的意見及實施方案,引導各級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

(七)關于“有的領導干部公款吃喝、老板包消費、公車私用;抓作風、糾‘四風’工作能力仍需加強”整改情況:對全市3221輛公務用車進行了清理登記、統一標識,全部取消 “99”開頭的專段號牌(共155輛),清理超標車42輛,清理黨政機關向企業違規借用車輛50輛。全市共清理騰退辦公用房26410平方米。市級累計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656項。

三、執行政治紀律方面

(八)關于“個別領導干部對沈培平違紀違法問題沒有清醒的認識,政治敏銳性不強,立場不堅定”整改情況:以沈培平、楊紅衛等違紀違法案件為反面教材,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截止目前,全市累計開展集中學習1175天,撰寫心得體會1688篇,“一把手”上黨課353場次。

(九)關于“少數領導干部主動抓好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能力不足,廉潔意識不強”整改情況:市委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市委常委帶隊開展2013年度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對2個基本合格單位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并要求限期整改。

(十)關于“少數領導干部大局意識、大局觀念不強,節能減排、維護產業政策嚴肅性執行力不力,主動宣傳政策法規和帶頭維護社會穩定的自覺性不高”整改情況:對節能減排工作開展了專項督查,對7家重點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4家企業進行處罰。建立市級領導聯系重大建設項目制度,啟動了綠色GDP考評體系和考核辦法制定工作。

四、選人用人和機構編制管理方面

(十一)關于“選人用人視野不夠寬,少數干部長期在一個部門擔任領導職務,輪崗交流制度落實有差距。超職數、超規格配備領導干部,行政、事業單位編制超編”整改情況: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納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的內容,作為組織人事干部業務培訓的常規教材,制定清理消化“三超”整改方案。目前,已消化任同一職務時間較長的領導干部3名,消化超職數配備處級領導干部2名,消化超規格配備領導干部2名。

五、其他方面

(十二)關于“反映一些領導干部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整改情況:移交市紀委辦理的25件案件線索,目前,初核了結10件,已立案調查2件,擬立案調查1件,正在初核10件,談話函詢1件,暫存1件。

(十三)關于“征地拆遷、庫區移民、企業改制、涉法涉訴、文教衛生、景谷“接地級”、林地林權等方面群眾意見大,反映強烈”整改情況:市委政法委牽頭對征地拆遷、移民安置、企業改制、涉法涉訴、林地林權等方面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排查。制定出臺《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提高全市教育質量的實施意見》,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教育基礎薄弱、教育教學質量下滑等問題。加大對醫療衛生行業不正之風的整治力度,有效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景谷永平“接地極”項目,市、縣、鎮三級派駐500余名工作隊員進村入戶開展群眾工作。寧洱天壁水泥廠信訪問題的解決正有序推進。糯扎渡電站移民安置補償等問題已基本得到解決。景谷縣碧安鎮少數移民實物指標認證補償等問題正在調查核實解決中。

(十四)關于“市、縣(區)政府設定的各項獎勵名目繁多,造成分配不公,干部群眾意見大”整改情況:全面清理各類檢查評比表彰項目,除中央、省委、省政府統一要求的考核項目外,沒有增加新的檢查評比表彰項目。2013年以來的各種評比表彰資金均未發放。

(十五)關于“省發改委核準批復同意金光集團公司在普洱市瀾滄縣勐濱工業園區建設年產9.6萬噸差別化纖維素短纖維項目,核準文件有效期2年,至今,該公司動工建廠時間尚未作出明確答復”整改情況: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牽頭,市發改委、工信委、林業局、環保局、瀾滄縣政府等部門參與,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從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企業支持,加快開工建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普洱市委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單位:中共普洱市紀委辦公室,聯系電話:0879-2189227;電子郵箱:pejcjzhs@163.com.